“高校在作出教學、科研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決策前,應當通報學術委員會,由學術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在高校的學術委員會中,擔任學校及相關職能部門行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得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3,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3……”
近日,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征求意見稿)》(下稱《規程》),就上述規定公開征集公眾意見,並著重強調“學術委員會是高校最高學術機構”。
在“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呼聲日漸強烈的今天,這一紙規程,似乎讓被學界呼吁、渴盼多年的“教授治學”,又近了幾步。
教育部此次發布規程,亮點何在?與西南聯大時期“教授治學”的傳統相比,今天的現代大學制度對高校學術委員會提出了什麼新的要求?一個好的學術委員會該如何構建?又該建立怎樣的保障制度,規避幾年前不少高校探索中學術委員會淪為附屬機構的窘狀?
針對以上問題,本報記者專訪北京師范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洪成文。
此次規程公開征求意見有何意義?
記者:高校學術委員會並不是個新鮮詞,這一機構在國內不少高校設立已久。您認為,教育部此次出台這一征求意見稿,亮點在哪?
洪成文:最大的亮點無非是表明一種姿態,是對社會長期以來所詬病的學術行政化的積極反應。盡管這一個舉措不足以改變學術行政化的大局面,但是凡事得從一點一滴開始。正如老子所曰:天下大事,必作於細。
記者:對於構建現代大學制度而言,這有何積極意義?
洪成文:現代大學制度也罷,學術委員會規程也罷,要問其有效性如何,我認為關鍵在操作。一個規程文本的起草,甚至頒布,其實並不難,難的是規程及其操作。委員會要不要議事程序,要不要法律救援系統,要不要回避制,對於學術委員所出現的違規行為有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或罰則,等等。我們常說的“三分政策,七分落實”,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高校學術委員會該發揮什麼作用?
記者:此次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了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內容。相比於以往教授治學的傳統,您認為在高等教育面臨從以規模擴張、空間拓展為特征的外延式發展向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轉變的今天,時代對此機構的要求有什麼不同?
洪成文:學術委員會規程的頒布,是否一定強化其學術領導,是一個問題。而規程的頒布是否帶來學校辦學方向的轉變,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之所以將內涵發展與空間擴張相提並論,說的是校長分身無術,要麼追求內涵,要麼規模擴張。然而,誰都清楚,這兩個問題在大學的發展史上,其實是相互交叉一起的。兩者極端對立的情況,不是沒有,只是很少見。
記者:“提高學術判斷能力,建立誠信榮譽體系”,清華大學校長陳吉寧曾如此寄望該校學術委員會。您認為,在學術抄襲、科研經費“跑冒滴漏”嚴重的背景下,高校學術委員會究竟應該如何發揮作用?
洪成文:學術委員會的作用,與行政的作用是相對應的。不去問行政做什麼,而單方面去說學術委員會做什麼,似乎很難究其本質。當然,我們理解的“規程”,無外乎是要在學術和行政之間劃一條線,學術的歸學術,行政的歸行政。如果這樣理解不錯的話,那麼將學術的歸學術,是否還應擴大其職能?學術人員的聘任和晉升,是不是學術范疇?將行政的歸行政,推向極致,是否意味著,學術委員會,將無權插手行政,乃至於任何行政呢。無論學術委員會的職責有多少,有多細,有一條是不能放的,那就是,學術委員會也是對學校行政的一種特別制約,說的更加清楚一點,應保留對學校行政的學術監督權。
清華校長寄厚望於學術委員會,是很好的。但是如果極端地將學術委員會與學術誠信問題的監督相等同,不僅不利於學術誠信的改善,對學術委員會也是不公平的。學術誠信問題,僅僅依靠學術委員會,就能解決嗎?除了學術委員會外,學校行政還要不要依靠?社會環境和風氣還有沒有關聯?可見,依靠學術委員會來解決學術誠信問題並沒有錯,但是將學術誠信與學術委員會的責任完全劃等號,則顯得幼稚。
如何構建一個好的學術委員會?
記者:此次征求意見稿對學術委員會成員資格、遴選方式、機構設置等作出了細致規定。有專家認為,一個強有力的主任很重要。您認為,一個好的學術委員會應該是什麼樣的?構建這一機構好的方式是什麼,關鍵又在哪?
洪成文:什麼是好的學術委員會?並沒有一個標准的答案。就如同我們無法確定什麼樣的大學領導班子是最好的一樣。對於學術委員會的組建、工作議程及休會復會,等等,可以有一個統一的要求,但是不是需要有點學校特色呢?比如說委員會由15人組成,單校區的大學與多校區的大學、綜合性大學與學科相對單一的大學、萬人以下大學與巨型大學、教育部直屬大學與地方大學,等等,要不要區別對待?
如何保障,學術委員會才不會淪為“花瓶”?
記者:“幾成附屬機構”,此前,南開大學校長龔克曾如此評述國內高校學術委員會。此番啟程值得期待,但關鍵還在於如何發揮效力。您認為,除了規程內容之外,還應該完善哪些制度、明確什麼思想,讓學術委員會不再淪為“看上去很美”的花瓶?
洪成文:淪為花瓶,可能性不大,因為熟知大學管理的人都不會不知道,一些學術事務,連大學行政領導都唯恐避之不及。我們所擔心的是學術委員會有可能成為“准花瓶”或“有限公司”,也就是“看起來硬,摸起來軟”。解決的辦法就是要在完善規程的基礎上,做好大學管理的制度配套。單一的“規程”,一上戰場,戰斗力是單薄的。
記者:在發達國家的現代大學中,獨立的學術委員會發揮著十分重要的學術管理、決策和評價作用。您認為,要想真正做到學術獨立,國外有何先進經驗可以汲取?
洪成文:發達國家的大學在學術委員會的建設上,主要有三點經驗:第一是良好的議事規則,明確的程序規定是學術委員發揮作用的基礎﹔第二是良好的配套法案,對於行政干預,或者強行干預學術委員會的行為,有有效的約束機制。這裡有美國大學教授會撐腰的一面,也有大學學術委員會對學校行政和校長進行不信任投票的權利。在美國,有好幾位大學校長因不信任投票而下台,就是例証。第三,學術委員會固然每校都有,但是實際操作是不同的,從來沒有完全一樣的學術委員會。社會上流傳的“哈佛校長當家,耶魯教授治校,普林斯頓董事管家”,也值得我們思考學術委員會的共性和個性問題。(本報記者鄧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