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2日電 (尹深)據水利部網站消息,水利部近日下發《水利部關於印發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重點,特別是要著力解決好今年“南旱北澇”中暴露出的農田水利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通知》要求,要抓緊修復水毀災損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建設的黃金季節,倒排工期,限期修復各類水毀災損水利設施,特別是水庫、堤防、水電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農田灌排設施和水源工程,確保春播春種和安全度汛,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通知》指出,加強抗旱水源建設和水量調度。認真分析近年來干旱規律和災情特點,總結抗旱經驗教訓,密切關注旱情發展,按照大中小微並舉、蓄引提調結合的原則,加強重點水源、應急備用水源以及區域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特別是針對今年南方干旱暴露出來的部分地區水源工程缺乏等問題,加快實施全國抗旱規劃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水源工程。完善抗旱預案方案,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和計劃用水,大力推廣先進節水灌溉技術和節水設備,統籌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要,科學應對干旱災情。
《通知》全文如下
水利部關於印發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水農〔2013〕3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戰略部署,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動員和凝聚社會各方力量,抓住冬春有利時機,再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高潮,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建設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興水強農惠民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改善和保障民生、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防洪抗災能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土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美麗鄉村建設為重點,統籌規劃、標本兼治,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進一步加強領導,創新機制,增加投入,整合資源,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大興農田水利建設,確保在組織發動上有新舉措,在政策機制上有新突破,在財力投入上有新增長,在建設內容上有新拓展,在質量效益上有新提高,在興水強農惠民上有新佳績,為保障糧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指標
2013-2014年度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總投資計劃同比增長10%以上,出動機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標穩步增長,農民投工保持基本穩定。
(一)資金投入。計劃完成總投資3371億元,同比增長10.9%。其中,中央投資1316億元,地方各級財政投入1601億元,群眾和其他社會組織投資454億元。
(二)投工投勞。計劃農民投工投勞36.4億個,同比基本持平。
(三)出台機械台班。計劃出動機械台班3.07億台(套),計劃同比增長11.2%。
(四)完成工程量。計劃土石方量111.0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5.1%﹔修復水毀災毀工程21.5萬處,疏浚河道4.9萬公裡,清淤溝渠53.7萬公裡,新建、改造泵站1.8萬座,水庫除險加固8260座,堰塘整治31.9萬處,建設村鎮供水工程4.7萬處。
(五)綜合效益。新增旱澇保收農田面積2637萬畝,新增灌溉面積2082萬畝,新增除澇面積837萬畝,改造中低產田面積2320萬畝,新增節水灌溉工程面積3843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8萬平方公裡,新增供水受益人口6812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主要任務指標見附表。
三、實施重點
各地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重點,特別是要著力解決好今年“南旱北澇”中暴露出的農田水利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具體如下:
(一)抓緊修復水毀災損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建設的黃金季節,倒排工期,限期修復各類水毀災損水利設施,特別是水庫、堤防、水電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農田灌排設施和水源工程,確保春播春種和安全度汛,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二)加強抗旱水源建設和水量調度。認真分析近年來干旱規律和災情特點,總結抗旱經驗教訓,密切關注旱情發展,按照大中小微並舉、蓄引提調結合的原則,加強重點水源、應急備用水源以及區域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特別是針對今年南方干旱暴露出來的部分地區水源工程缺乏等問題,加快實施全國抗旱規劃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水源工程。完善抗旱預案方案,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和計劃用水,大力推廣先進節水灌溉技術和節水設備,統籌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要,科學應對干旱災情。
(三)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進一步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長負責制,優先實施城鎮管網延伸,大力發展規模化集中供水,圓滿完成2013年度中央計劃解決的5515萬農村居民和828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建設任務。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提高農村集中供水覆蓋率和水質合格率,穩步推進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能力建設,創新工程建管體制機制,全面落實用地用電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和良性運行。
(四)加快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配套改造。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強化施工進度控制和質量監管,確保2014年春灌前完成2013年度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務,統籌灌區渠系配套,解決農田灌排“最后一公裡”問題,著力加強重點澇區治理,不斷提高農田大中型灌排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不斷提高灌溉保証率和排澇標准。同時,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區建設步伐,在水土資源條件具備的地區,力爭新開工一批灌區,努力擴大有效灌溉面積。
(五)加快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切實做好第三、四、五批120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加強田間工程建設、節水灌溉推廣、河塘清淤整治和一般中型灌區配套改造,加大西南、西北等地山丘區“五小水利”、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設力度,配套實施土地平整、機耕道建設和土壤改良、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措施,改造中低產田,集中連片、整體推進縣域農田水利建設,進一步擴大旱澇保收高標准農田面積。
(六)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因地制宜、因水制宜確定節水灌溉發展模式和技術路線,通過落實和完善各項節水灌溉政策措施,統籌整合小型農田水利、農村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規模化節水灌溉增效示范和牧區節水灌溉飼草料地等項目資金,結合貫徹《國家農業節水綱要》和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和引導社會各方大力推廣普及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促進轉變發展方式和提高用水效率。加快推進東北四省區節水增糧行動及西北、華北等重點區域集中連片、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開展國家高效節水灌溉示范區(市、縣)創建活動。今冬明春新增節水灌溉工程面積3843萬畝,其中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以上。
(七)加強防洪薄弱環節建設。2013年底前完成15891座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加快其他一般小(2)型水庫和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進度。繼續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加快推進大江大河大湖及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控制性骨干水利工程建設和江河蓄滯洪區建設,著力完善防洪減災綜合體系,全面提高防御洪澇災害能力。
(八)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態治理。加快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重大水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及生態脆弱流域和區域治理步伐。以小流域綜合治理為重點,著力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和侵蝕溝綜合整治,推進革命老區等重點地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抓好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及病險壩除險加固。抓好牧區節水灌溉飼草料地建設。加快實施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大力開展農村水系治理、河塘清淤疏浚、塘壩整治、水利血防、水污染防治等工程建設。
四、保障措施
針對當前農村生產方式發生變革、土地流轉加速、城鎮化推進加快、農業比較效益持續下降、農民兼業化趨勢更加明顯等新形勢、新變化,各地要進一步強化保障措施,創新體制機制,推動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順利開展和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一)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各地要按照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制定完善本地區年度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按照需要與可能,區分輕重緩急,合理確定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實施重點,落實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及時把年度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指標、任務和建設內容,逐級分解,層層落實。
(二)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各地要以全面落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逐級落實責任,明確部門分工,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充分發揮政府在規劃編制、資金籌集、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建立績效考核和激勵獎懲機制。地方各級水利部門要把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方案制定、施工組織、進度控制、質量監管和運行維護的技術指導和服務,確保取得實效。
(三)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各地要強化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對各類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和資金的整合作用,加大公共財政對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實土地出讓收益計提及統籌、民辦公助、以獎代補、農機具購置補貼、財政貼息、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的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冬春農田水利建設。同時,加快探索建立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個人回饋社會和社會支持水利的投入機制。
(四)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在總結以往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的基礎上,著力創新機制,切實調動基層政府和群眾(組織)兩個積極性。要依托規劃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和力量,既發揮聚集規模效應,又保持工作連續性。要通過完善績效考核和“一票否決”、評比表彰、“以獎代補”等機制,激發和調動基層政府的積極性。要採取把決策、建設和管理等權限交給農民群眾以及提高財政獎補比例和提供技術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扶持農民及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農業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真正成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護和受益主體。
(五)強化建設與運行管理。要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加強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探索適合小型農田水利特點的建設管理模式,規范工程建設管理行為。要足額落實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落實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積極推進農業綜合水價改革,落實好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維護費用補助、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獎補等政策,促進工程良性持續運行。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確保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鄉鎮(流域)水利基層服務機構建設任務。
(六)做好跟蹤監督檢查。要健全涉水法規、技術標准、規劃、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強化依法監督管理。要加大行業督導檢查、現場督辦、“飛行”檢查、動態信息通報、總結評估和績效考核等力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稽察等部門作用,共同做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幫助優化設計方案,解決資金、技術和管理難題,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圓滿完成,確保“四個安全”。要實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及時將數據入庫,提高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監管水平和效率。
(七)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著力做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政務信息報送和宣傳引導,大力宣傳中央關於水利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大力宣傳農田水利建設的新進展和新成效,大力宣傳農田水利建設中創造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大力宣傳組織發動群眾開展農田水利建設的典型事例和人物,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良好氛圍。
做好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任務艱巨,意義重大。各地要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戰略部署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各項措施,迅速掀起冬春農田水利建設新高潮,著力夯實服務“三農”和保障民生的水利基礎,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新貢獻。
水利部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