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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來賓城管借路生財:攤販月交5百可佔道經營

2013年10月14日02:06    來源:央視《焦點訪談》    手機看新聞

  《焦點訪談》2013年10月13日完成台本

  ——來賓城管 借“道”生財

  演播室主持人 張羽: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今天的《焦點訪談》。城管執法機關和佔道經營的小販,他們之間的故事我們聽過很多,這其中甚至不乏激烈的沖突。起因多數是因為商販佔道經營,可是在廣西來賓,商販佔道經營的現象一點都不少,但他們和城管的關系,不僅不緊張,而且還顯得挺和諧,只是這種和諧不太對味。

  解說:這是廣西來賓街頭的景象,您瞧,這些密密麻麻棚子下面都是擺攤設點的攤販,可是這裡卻並不是市場,而是一條道路。在來賓,有數不清的商販把各種地攤擺在街道上,很多道路,連路中央都被攤販們所佔據。行人、機動車,隻能緩慢地在地攤之間穿行。公交車走到這裡,更要小心翼翼地往前蹭,以防止刮蹭到行人。小販的叫賣,汽車刺耳的鳴笛,行人的抱怨,交雜在一起,成為來賓市城市道路的一道獨特風景。佔道經營在很多地方都是不允許的,可這裡的攤販卻擺得心安理得。

  佔道經營攤販:想擺什麼就在這裡擺,大膽地擺就得了。

  記者:你這佔道經營本身就不對。

  佔道經營攤販:怎麼不對?

  記者:人家市容管理(條例規定的)。

  佔道經營攤販:能擺在這裡肯定是對啊。

  解說:廣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主要街道不得佔道擺攤、沿街叫賣。怎麼來賓的攤販卻如此理直氣壯呢?

  佔道經營攤販:他都收錢了,還管什麼呢,不能管了。

  佔道經營攤販:一個月幾百塊。

  記者:你們要交錢的是吧?

  佔道經營攤販:是交錢,不交錢誰會給你擺。

  記者:那像你這個攤一個月交多少錢?

  佔道經營攤販:一個月500。

  解說:那麼,究竟是什麼人收了錢,允許這些攤販們違法佔道經營呢?

  記者:你知道你交的這個錢是什麼錢?

  佔道經營攤販:這個是城管來收的。

  記者:攤位費啊?

  佔道經營攤販:那他給你攤位証嗎?

  佔道經營攤販:沒有的。

  記者:那有啥憑據呢,你這一個月500元?

  佔道經營攤販:肯定有發票嘛。

  佔道經營攤販:我可以給發票給你看。

  記者:你有嗎?我看看。

  佔道經營攤販:有啊,大把的,在這裡擺一年了。

  記者:一年了?

  佔道經營攤販:對。

  解說:聽攤販們的說法,這就更不可思議了。城管是處罰佔道經營的執法部門,怎麼會對非法佔道經營的攤販收費呢?開始我們並不認為攤販們說的是真話,可是少則兩百,多則五百,大多數佔道經營的攤販都能拿出收費憑証。上面還真的蓋著來賓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公章。我們注意到,有不少收據背面,還寫著攤主姓名、起止時間、攤位地點、攤位號等內容。從這些票據來看,這些攤販的確像是經過了城管部門的許可。看到記者將信將疑,還有攤販主動給記者提供了一段視頻。

  視頻中,畫面右側穿制服的這位就是城管隊員,他正在收費。再仔細看這一段視頻,城管正在開票,底下還有一本統計台帳,上面有各攤販的登記記錄,包括攤位號。那麼是不是無論什麼人,隻要給城管交了錢,就能佔道經營、擺攤設點呢?我們決定以攤販的身份找城管進行咨詢。

  記者:那在您這兒主要是辦什麼手續啊?

  城管工作人員:佔道經營。

  記者:那我要是比如說賣水果的話,應該怎麼辦?

  城管工作人員:賣水果的話,寫一個申請書來唄。佔多大地方,在哪個地段,然后我們拿去給領導看一看,領導如果批的話就可以。

  解說:看來,攤販們說得不假,這事還真的可以辦。記者按照指點,找到城管監察支隊城東大隊,進一步了解辦理程序。

  記者:這個咱們是到哪一級批?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就我們大隊長,大隊長不在。

  記者:就隊長同意就可以了。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就是哪裡有攤位可以擺,適合擺什麼隻有他最清楚。

  解說:原來,辦理一個佔道經營攤位很簡單,什麼証件都不要,寫個佔道申請,留個電話,就可以回家等消息了。中午的時候,記者接到電話,說下午可以去辦手續,一進辦公室,就看到有個小伙子,也在申請佔道經營。

  記者:你也是辦攤呢?就在路邊是吧?

  佔道經營攤販:就在路邊那種。

  解說:記者被告知,大隊長已經同意了,交費200元就可以辦。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就說我們出具的都是正式的憑証。

  記者:就說這個收費是正規的是吧?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對。

  記者:那這個票據相當於辦了一個証?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對。

  解說:城管為記者開具的收據,與佔道經營的其他攤販一樣,背面也寫著攤主姓名、起止時間、攤位號等內容,交兩百元,就可以得到一塊兩平米左右的路邊攤。

  記者:比如說工商、稅務,我還要去辦手續嗎?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這邊的話基本上不用了。佔道隻有我們管,我們就以這樣形式交罰款,你們佔道,我們就罰款。

  解說:城管工作人員,先說著相當於辦了一個証,是正規收費,后又說這是佔道罰款,這錢究竟是佔道經營罰款還是攤位費,把記者也弄糊涂了。如果是攤位費,應該由市場管理部門或者工商管理審批,可如果是罰款,難道說交了錢就能違法擺攤佔道經營嗎?

  記者:你說這叫地租是吧?

  佔道經營攤販:是啊。

  佔道經營攤販:是這個位置的錢。

  記者:攤位費?

  佔道經營攤販:嗯。

  解說:城管收的這是什麼錢?不僅記者搞不明白,那些佔道經營的攤販們,同樣也說不清楚。有人說是攤位費,有人說是地租,還有人說是佔道費。雖然攤販們的說法五花八門,有一點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隻要交了費,就可以佔道經營,就有了底氣。那麼城管收的這錢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呢?我們來到來賓市城管監察支隊。

  記者:這個非稅收入定額收據,它是罰沒性質還是收費性質?

  楊波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隊長助理:收費性質。

  記者:收費性質?

  楊波:對。

  記者:你城管有收費的這種權限嗎?

  楊波:沒有,但是。

  記者:那像這樣的有姓名、有地點、有時間、有攤位編號的這樣的收據,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就是一種攤位費嗎?

  楊波:隻要是沒有市政局審批過的,都是違章。

  記者:違法佔道經營?

  楊波:就是可以認定為違法佔道經營,那麼我們都應該是處罰。

  記者:也就是說收取這樣的類似於攤位費一樣的罰款。

  楊波:我們是罰款。

  解說:那麼,城管能用罰款的名義進行收費嗎?記者注意到,收據上面有財政監制字樣,所以我們到來賓市財政局進行咨詢。在財政局的票據申領表上我們看到,城管領取的收據有兩種,一種是罰沒收據,需要人工填寫。還有一種是記者手裡的這種非稅收入定額收據。

  記者:類似於這種非稅收入收據,能不能用在比如說市場管理,比如說攤位費?

  韋益 來賓市財政局綜合科:應該不能夠用。

  記者:或者說以罰代收的這種行為,可以存在嗎?

  韋益:應該不能夠存在。因為你罰款是罰款,收費是收費,這兩個概念不同的嘛。

  解說:城管是單純的執法部門,並沒有行政審批,收取費用的權限,看來,來賓城管,是在用處罰的名義進行收費,把處罰當做了收費的一種手段。

  記者:佔道經營允許嗎?

  楊波:這個是不允許的。

  記者:應該是堅決取締的?

  楊波:對。

  記者:所以很多人說,你們城管是生財有“道”,你們是管道路的,道路是你們的資源,所以在道路上收費,理所應當。

  楊波:這個我們現在也明確講,這個收費,這個權並不在我們這裡。

  記者:究竟是縱容,還是我們城管的一種公開許可?

  楊波:沒有,這個事沒有。

  解說:違法佔道經營,在來賓已經存在了好幾年。今年年初,有廣西媒體對這件事進行了報道,當時來賓市政府也暫時關閉了一些馬路市場。可能很快,這些馬路攤販們就重新開張。那麼城管收了錢又是怎樣管理的呢?

  市場商戶:他叫你擺,如果有領導來檢查的時候,(他說)你們走啊,走啊,走啊,等我們回家,你們再擺。

  解說:收了攤販的錢,就要讓人家佔道經營,街頭攤販們反而在城管那裡找到了保護。我們沿街走訪,看到不少攤販售賣的是豬肉、熟肉食品,這些攤位如果在市場裡,需要辦理健康証,提供檢驗檢疫証明、食品衛生許可証,由市場管理者、工商部門監管,可是在馬路上,這些監管就都沒有了。

  記者:那你這就從農村裡面直接進的豬?

  佔道經營攤販:對啊。

  記者:也不是屠宰場進來的,那他來查衛生檢驗檢疫合格証了嗎?

  佔道經營攤販:一般不查。

  記者:假如說,他所賣的這個豬肉,是有疫情的,或者說,不是正規渠道來的,你們能擔負這個責任嗎?那麼這樣的經營者,或者攤販的存在,就是食品安全一個很大的隱患。

  楊波:對。

  解說:馬路上,違法佔道經營的攤販們,生意都不錯,而那些正規的市場裡,卻冷冷清清,空蕩蕩,少有人光顧。據介紹,2007年的時候,冶金路金海市場共有商戶179家,而現在僅僅剩下22家,絕大多數商戶都跑到了市場外面,成為違法佔道經營的攤販。

  市場商戶:以前市場裡面幾十張桌子,現在就我們這幾攤在裡面了。

  記者:現在都撤掉了?

  市場商戶:都沒得吃了,哪個來啊,你一天賣一頭豬,都賣不完,臭了沒人要啊。

  市場商戶:你看在裡面也300元(租金),在外面也300元,當然人家出去外面了。

  市場商戶:真正的市場倒閉了。

  解說:那麼,城管收了這麼多錢,用在了什麼地方呢?

  記者:這個罰沒,或者說這個收費,和你們所得到的財政撥款之間有比例的劃分嗎?

  楊波:沒有,現在都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這個財政政策。

  記者:來賓市政府給你們城管部門作為罰沒或者收費有指標任務嗎?

  楊波:沒有,這個是沒有的。

  解說:這就奇怪了,既沒有指標任務,也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政政策,按照城管的說法,他們從中得不到任何好處,那麼來賓城管這種收錢的積極性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記者:我聽他們好多人說,你們發了獎金了。

  來賓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東大隊工作人員:歡迎加入城管隊伍,歡迎你們來了解。因為這種東西畢竟是臨時的,如果有一天市政府領導說,你們那不能擺了,下個月要取締,你說我們的票據都直接上交了。不是我們收,我們只是代收。

  解說:聽工作人員的語氣,城管僅僅是代收,那麼是代誰收的錢呢?在來賓市財政局,我們看到一份城管領取核銷票據的統計表,上面顯示城管領走了多少金額的收據,的確就要交回多少錢,上繳來賓市財政。僅今年的一個季度,佔道經營罰款一項,就向市財政上繳100多萬元。在去年的新聞報道中我們還看到,來賓成立地級市,創業十年表彰大會上,城管作為一個市屬三級單位,榮立創業二等功,在眾多的受表彰單位裡,名列前茅。

  主持人:我們了解到,來賓城管在記者採訪之后,還真有了點變化,他們現在已經把不規范的收據,變成了合法的罰款收據。可票子換了,法子卻沒換,來賓小販還是交了錢就能佔道,那麼這變化又有什麼意義呢?城管本該是治理攤販佔道經營,但是來賓城管卻把攤販的佔道經營變成了自己的斂財之道,而且這些錢最后居然還進了當地財政的口袋,這就難怪他們敢大大方方地這麼干。可收了這個錢,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權威卻要受損,這個買賣不劃算,所以隻解決收據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收錢的問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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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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