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山體滑坡災害的46名遇難者遺體,在未經遇難者家屬簽字同意、部分家屬沒見到親人最后一面的情況下,已在縣殯儀館全部火化,引起部分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不滿。鎮雄縣“1·11”山體滑坡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14日介紹,鎮雄縣委、縣政府已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作出誠懇的道歉。(《南方日報》1月15日)
中國人講究“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從這個意義上看,鎮雄“匆忙火化”的選擇,不僅令此前公布名單的作為成為一種諷刺,更失去了一次集結民心、撫恤民意的機會。
正如不少村民所說,也許理解政府的做法,感情上卻不能接受。而在“強制”與“匆忙”成為火化的關鍵詞之后,公眾表達的質疑顯然還不僅在感情層面:
一者,就在不久前,當地官員還明確表示,將尊重遇難者家屬意見,對遇難者進行土葬或火葬。但轉身就言行不一,這樣的做派,著實讓人難以理解。
二者,所謂“防疫”和“家屬可能無法接受”的說法,經不起推敲。天寒地凍,“防疫”的壓力果真已經到了不能令親屬瞻仰遺容的地步?至於家屬接受能力的擔心,顯然有些自以為是。面對天災的悲慟,誰有權代替死者及家屬處置身體權益?當然還有更夸張而無須辯駁的理由——殯儀館“冷櫃不夠”。
三者,對雲南官方給出的“山體滑坡由持續雨雪天氣引發”的說法,許多高坡村村民提出疑問。14日,有媒體引用高坡煤礦礦工的話,稱“採礦區就在滑坡發生地正下方”。一些村民也告訴新華社記者,他們在山體滑坡時曾看到“山頂土石向上噴出”。“今年的雨雪不算大,為什麼往年沒有發生山體滑坡?”在類似疑問面前,匆忙火化遺體的行為,會讓人產生欲蓋彌彰的疑問。
11日山體滑坡發生后,雲南多支救援隊迅速搜救,28小時內找到所有遇難者的遺體。為了不破壞遺體,很多救援人員在大致確定遺體位置后便改用手挖。“救援官兵們用鋤頭挖、用手刨”、“用行動尋找奇跡——我們用手刨出了4個人”等,成為救援行動中直抵人心的溫暖語句。如今的強制火化,與搜救者用手挖罹難者遺體的悲憫,形成了怎樣的反差?
盡管對自然災害遇難者遺體的處理,目前法律法規尚沒有統一規定。但自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衛生部就曾發布《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自然災害遇難者的遺體一般不會引起傳染病的流行”,強調“充分尊重原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編寫的《災后死者尸體的處理》也認為,處理受難者的方式對於幸存者乃至整個社區的心理健康都具有深遠的影響。作為悼念過程的一部分,親屬查看親人遺體的需求應當得到尊重。
遺憾的是,一句“已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作出誠懇的道歉”,似乎就為“強制火化”畫上了句點。這樣的歉意,市儈地指向家屬及親人的“穩定情緒”,缺少對逝者的尊重、對生命的敬畏、對權益的敬重。天災不可避,人禍當可免。錯漏的作為以及並不誠懇的態度,會愧對那些曾被念出名字的公民。鄧海建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