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揭陽1月14日電 (記者李剛)14日傍晚,揭陽市榕城區致電本報,榕城區委、區政府向社會公開致歉,對媒體的監督表示感謝,表示將正視問題,解決好歷史遺留欠賬和今后孤兒的收養安置。截至記者發稿時,榕城區已對事件涉及的兩名主要責任人榕城區民政局局長、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分別作出免職、停職檢查處理。
同時,榕城區於14日清退原佔用福利院的有關單位,並對福利院進行規劃,計劃今年上半年先投入100萬元在榕城區福利院設立兒童部(面積400平方米,床位60張以上),並做好孤兒入戶手續。隨后還將分期投入200多萬元,按有關標准,在區福利院設養育室、康復室、特教室、文體室及其他配套設施,並配置相應的管理和養護人員。該區表示,將對不具備養育條件的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的孤兒,按計劃逐步接收到區福利院安置﹔對社會散居孤兒按最低養育標准每月600元發給生活補助。
廣東省民政廳對此事件也表明態度,認為揭陽市榕城區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在排查和處理紫峰寺收留孤兒時的工作態度是不負責任的,做法是錯誤的,給民政部門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排查工作造成了負面影響,並影響了政府的形象。揭陽市民政局於14日發文對榕城區民政局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