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4日電 (記者 李葉) 韓國法院3日判決拒絕向日方引渡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的中國公民劉強。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4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對此案結果表示歡迎。劉強已得到妥善安置並已於4日回國。
華春瑩說,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維護海外中國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中國駐韓國使館多次派員前往探視劉強,並在職責范圍內向劉強提供了必要協助。
據韓國媒體報道,負責該案件的首爾高等法院刑事法庭3日表示,將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劉強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韓國的政治秩序和憲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數文明國家的普遍性價值。
據悉,劉強去年1月8日因向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2011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國神社投擲了火焰瓶。由此日本當局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劉強到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