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10月9日出台。與往年相比,《規定》穩中有變,除了網上報名截止時間較往年有所提前外,還首次明確了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的准入“門檻”。
2013年新疆各類考生的網上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有所提前,將於12月10日前結束。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就讀3年,並且有在新疆就讀3年的學籍檔案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規定》同時明確了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新疆跨地、州、市就學考生和其他各類考生的報名條件。
按照8月底教育部等出台的《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新疆將適時出台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據了解,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准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家長在本地要有合法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學生本人在本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不同,新疆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此外,《規定》提出兩項新要求,各地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戶籍和學籍的審查,針對部分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嚴重的地區、學校,尤其是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要確定專人進行重點審查,嚴防空挂學籍和違規落戶行為﹔各地、州、市及兵團各師教育局要加強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工作,尤其要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加強注冊審核和日常管理,採取定期核對、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杜絕出現學籍造假和空挂學籍行為。
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提醒各族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網上報名填報信息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防止他人盜用。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在報名系統中完整、准確、客觀、真實地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報名系統規定的流程進行操作。考生本人須對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類考生這樣報名
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在新疆連續就讀3年,並且有在新疆就讀3年的學籍檔案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新疆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的報名條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並在疆連續就讀兩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必須有教育部門簽發的畢業証書,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並在疆連續就讀兩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三年﹔中等職業學校在疆外招收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參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報名。
新疆跨地、州、市就學考生的報名條件: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報名並參加考試。但有其所就讀的公辦中學三年學籍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應屆畢業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就讀中學証明屬實,由戶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審查其戶籍條件屬實的,可在就讀中學所在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報名並參加考試。
其他考生報名條件各異
高中階段隨父母調動需轉入疆內就讀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須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有高二、高三兩年高中學籍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經地、州、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批准其父母調入新疆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或按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相關手續証明)。
在新疆出生落戶到外省區借讀(回原籍或親友所在地借讀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戶口必須長年在新疆,考生戶口沒有遷出新疆的經歷,且須有考生就讀中學所在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帶有學籍號的高中應屆畢業証明及經自治區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審核認定的考生借讀所在省區省級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出具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區外地級以上(含地級)組織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3年以上(含3三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的子女:這些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工作期間,其子女高中階段在新疆就學兩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戶口,允許在疆報考(這部分考生要有家長的組織派遣手續等相關材料)。
非兵團系統:可由考生戶口所在地地級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材料,經考生戶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准,同時報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准予報名﹔兵團系統,可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師級以上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材料,經考生就學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准,同時報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准予報名。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問題,自治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根據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本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適時出台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記者周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