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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居住証》A証者子女2014年可在滬高考

2012年12月31日07:56    來源:東方網    手機看新聞

  東方網記者劉軼琳12月30日報道:非戶籍學生有望在上海參加高考。今天下午,上海公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宣布從2014年起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滬參加相應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以“上海市居住証管理制度”為依據,其中明確,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並達到一定積分的,隨遷子女可在滬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此外,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基本要求者,但未達到積分者,其子女可在上海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的專業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並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參加上海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其子女參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並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根據此前發布的《上海市居住証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在上海居住、工作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申請辦理不同種類的《居住証》: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証》A証﹔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社會保險,但積分未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証》C証﹔投靠具有上海戶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境內來滬人員,就讀於上海大、中專院校且常住戶口未遷入上海的境內來滬人員,以及來上海接受非學歷教育等,需在上海居住6個月以上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証》T証。

  關於《居住証》的積分制,是指通過設置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的分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居住証》A証的申請人進行評分。經評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証》A証﹔《居住証》C証持有人根據自身情況累積分值,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可以轉辦《居住証》A証。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以根據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會同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公安、工商、稅務、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人口計生、經濟信息化等部門對《居住証》積分指標體系進行適時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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