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5日13:57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字号
陈公博(1892-1946)
汪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下场:1946年被处死刑,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但不敢立墓碑。
1946年4月,陈公博受审。
陈公博曾是中共一大代表,抗战爆发后,他追随汪精卫叛国投敌,成为汪精卫伪政权的大汉奸。
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
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日本投降后,陈公博立即解散伪“国民政府”,积极配合蒋介石受降。但是,蒋介石却不买他的账。1945年8月,陈公博带着家人辗转到了日本。然后,日本对外谎称“陈公博自裁了”。不过,蒋介石不相信,向日方提出引渡陈公博的要求,否则就要验尸,日本人无奈只得交人。第二年夏天,陈公博在苏州狮子口江苏第三监狱被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