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 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通知,下达2014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预算资金119505万元。通知明确,资金安排与绩效挂钩,要求各地严格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执行,做好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通知确定,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分配采取“预拨+清算+奖励”的办法,根据各设区市2013年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完成情况,对2013年预拨的资金进行清算,并预拨2014年度专项资金。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土地整治规划,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
通知强调,资金要专项用于土地整治及其他相关支出,要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各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按规定报告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