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7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

2017年05月11日10:03  来源:人民网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伊川县吕店镇孙瑶村党支部原书记范建军挪用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等问题。该村挪用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28万元,支付修路、修广场、修花池欠款;在扶贫示范项目互助资金使用中,部分村民借款超过规定时限未收回,违反相关规定,范建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2月,范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禹州市褚河镇岳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岳国军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岳国军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2.85万元;坐收坐支集体企业经营承包款20万元;虚报打井项目工程量套取资金7万元并坐收坐支。2017年2月,岳国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虞城县店集乡店集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清召冒领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刘清召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国家种粮补贴资金3.58万元、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工作疏忽造成不符合危改条件村民享受危房改造补贴8000元。2016年8月,刘清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安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治平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王治平通过村党支部会议,将镇政府分配给本村农户的20万余元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扣留,用于新农村建设及其他支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王治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汉川市房管局副局长石高武工作失职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在经适房申购人员资料审核过程中,未按要求核实申请人有关情况,导致7户家庭虚报材料获得经适房。在计算经适房购房款时,该局未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致使5户经适房中签家庭少缴纳购房款24万余元。石高武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7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湘潭县石潭镇八角亭村党支部原书记冯应龙侵占五保户赔偿金等问题。冯应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五保户赔偿金、水库承包款、上级单位支持资金等各类款项34.72万元。冯应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安乡县大鲸港镇渔民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辛泽忠等人截留私分补助资金问题。该社区在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期间,违规截留340户补助资金共51万元,辛泽忠和出纳熊云国、妇女主任陈燕,以辛苦费名义私分14万元。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龙山县林业局干部刘俊化贪污退耕还林款问题。刘俊化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补贴款11万余元。2016年12月,刘俊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新华西村部分干部收受好处费问题。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行政服务站副主任、新龙股份社理事长陈流顺,伙同原村委会委员、新龙资产办主任陈汝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竞拍提留地及领取相关补贴提供帮助,分别收受好处费126万元、114万元。2016年9月,2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贝社区原综合党委书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钟爵儒收受他人钱款问题。钟爵儒利用职务便利,在合作建设统建楼项目中为某公司法人代表提供帮助,收受其所送现金665万元。2016年7月,钟爵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田东县朔良镇六羊村村干部黄政学侵占群众低保补助问题。黄政学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群众低保补助金共计5.25万元。黄政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企业办原主任张华景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张华景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万元;挪用镇水泥厂租金约10万元用于个人建房。张华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保亭县新政镇石让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高大卿违规审批问题。2015年8月,高大卿在任村文书期间,在开展扶持养殖工作中,未经村委会班子成员开会讨论,私自作审批意见并盖村委会公章,造成财政扶持资金损失1.68万元。2017年4月,高大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扶持物资正在追缴中。

2.澄迈县金江镇东联村党支部原书记邱培卿弄虚作假等问题。2015年12月,邱培卿在协助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组工作时,明知村民蒙某某已新建住房,不符合条件,故意将一间瓦房指认为其住房,造成调查组未能了解真实情况,做出“属贫困户”调查意见。2017年3月,邱培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丰都县暨龙镇乌羊村党支部书记罗茂林拖欠群众公路集资款问题。罗茂林在承包修建村公路期间,收取要求修建支路5户村民集资款1万元,并承诺待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后退还给村民。随后,罗茂林修建了支路,另替上述集资户挖烤房地基支出1100元。收到财政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后,村民多次要求退还集资款,但罗茂林均以亏损为由拒绝退还,直到接受组织调查时才退还村民8900元。2017年1月,罗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平武县水务局机关党委原书记何安全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金问题。何安全在任土城藏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通过虚构保险标的和投保面积手段,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金合计11.347万元,个人分得5.747万元。何安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米易县撒莲镇海塔村七组组长李福祥侵占村民粮食直补款问题。李福祥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核对村民粮食直补银行账户工作中,私自将两名村民银行账号更换为自己亲属账号,进而侵占村民应得粮食直补款合计5246.01元。李福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责令退赔。(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施秉县牛大场镇大坪村村委会乱收费问题。该村委会在帮群众出具宅基、林木采伐证明过程中,以手续费等名目,违规向12名村民索要盖章费共计4400元。村委会主任宋学武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普定县马场镇黄店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兴荣侵占村民低保金问题。韩兴荣违规扣留村民韩某某低保存折,并私自领取韩某某的低保金4068元;后韩兴荣用外孙韩某照片顶替韩某某,再次套取低保金1万余元,以上共计1.5万余元,全部用于其家庭生活开支。2017年3月,韩兴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所得中4068元退还韩某某本人,其他违纪资金被收缴。(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威信县高田乡马家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泽金优亲厚友问题。赵泽金在复核确定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对象中,违规将3户亲属纳入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建房对象。赵泽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柞水县柴庄镇枣树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康从哲贪占集体资金问题。该村冒用8户村民名义,套取灾民建房补助资金5.7万元存入康从哲存折;2015年至2016年,康从哲先后取出5.655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4月,康从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志丹县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张海军在畜牧惠农补贴验收中谋取私利问题。张海军利用职务便利,向不符合验收条件养殖户透露验收时间,致使其采用租借手段通过验收,骗取补助资金共计14.95万元,张海军收受好处费1万元。2017年4月,张海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免去副局长职务、撤销正科级待遇,违纪资金被收缴。

3.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孝西村党支部原书记魏有生违规分配危房补助资金等问题。魏有生利用职务便利,从村民手中收回危房补助6000元,违规分配给他人;扣留低保户赵某存折,截留低保金1.47万元,个人占有9900元,余款4800元违规分配给他人。2017年3月,魏有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并重新分配。(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靖远县刘川镇南川村村委会原主任房振万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问题。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房振万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面积9.3亩,冒领国家土地补偿款12.02万元,并据为己有。房振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永登县通远乡捷岭村原文书张学军违规索取低保金问题。张学军向2名村民共索取低保金2544元据为己有。2016年3月,组织审查时,张学军将违纪款退还村民。张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甘谷县磐安镇土寨村违规乱收费问题。该村在划拨宅基地时,以土地管理费名义,违规收费1.44万元,全部用于村道路、水渠维修养护等村务支出。村党支部书记张义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文县桥头镇新寺村村委会原主任侯永山虚报冒领灾后重建款等问题。侯永山虚报灾后重建指标1户,领取重建款2万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11月,侯永山以他人名义,违规申请精准扶贫贷款5万元。侯永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主任职务被撤销,违纪资金被追缴,违规所贷资金已退还。(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同仁县隆务镇党委原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白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卓尕才让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白俊被抽调到县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畜产品对外销售办公室担任主任期间,与卓尕才让商议,在与某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时,抬高合同标的价格,私分差价9.4万元。2017年2月、3月,2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富贵套领退耕还林补助粮款问题。王富贵以其他村民名义,虚列面积,套领退耕还林补助粮款共计10.09万元,其中9.49万元用于村务支出、3000元个人使用。2017年2月,王富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中宁县喊叫水乡康家湾村党支部两任书记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该村党支部两任书记康文革、康伏录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自己近亲属名义,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国家补助资金,其中,康文革虚报15亩,冒领9150元;康伏录虚报10亩,冒领6100元。2017年3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洛浦县布亚乡恰勒米亚村党支部书记安外尔·麦麦提侵占集体土地问题。安外尔·麦麦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向哥哥转让村集体土地26.2亩。2017年1月6日,安外尔·麦麦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岳普湖县阿其克乡昆都孜村治保主任赛丁·玉素普套取安居富民补贴资金问题。赛丁·玉素普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安居富民补贴资金8.55万元。2017年1月,赛丁·玉素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师铁门关市223团八连党支部书记何勇倒运肥料等问题。何勇倒运肥料、虚增肥料方量,欺骗验方小组,并提供虚假兑现明细单,从团财务科套取肥料款6.8万余元,违规存放私人账户。何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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