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5】

2017年02月28日21:17  来源:中国政府网
 
原标题: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交通军民融合工作,为本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做好本规划与国土空间开发、重大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信发展等规划的衔接,以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油气管网、邮政等专项规划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加强部际合作和沟通配合,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加强国防交通规划建设;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环境影响跟踪评估和建设项目后评估,根据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要做好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健全公益性交通设施与运输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土地、投资、补贴等组合政策支撑保障。切实保障交通建设用地,在用地计划、供地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加大中央投资对铁路、水运等绿色集约运输方式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用好用足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铁路发展基金等既有支持政策,尽快形成铁路公益性运输财政补贴的制度性安排,积极改善铁路企业债务结构。统筹各类交通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充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采用中央与地方共建等方式推动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

  (三)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研究修订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民用航空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推动制定快递条例,研究制定铁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加快制定完善先进适用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联程联运、综合性交通枢纽、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标准,强化各类标准衔接,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监督,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依托境外交通投资项目,带动装备、技术和服务等标准走出去。

  (四)强化交通科技创新。

  发挥重点科研平台、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作用,加大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攻关力度,力争在特殊重大工程建设、交通通道能力和工程品质提升、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综合运输智能管控和协同运行、交通大气污染防控等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和模式等各类创新,提高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不断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五)培育多元人才队伍。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加强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加强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升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做好国外智力引进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促进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示意图

  3.“十三五”铁路规划建设示意图

  4.“十三五”国家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示意图

  5.“十三五”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示意图

  6.“十三五”内河高等级航道规划建设示意图

  7.“十三五”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示意图

  附件1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方 案

  

序号

任务

责任单位

1

建设多向连通的综合运输通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推进高速铁路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完善运输机场功能布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完善普速铁路网,推进普通国道提质改造,完善水路运输网络,强化油气管网互联互通。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拓展广覆盖的基础服务网。合理引导普通省道发展,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进支线铁路建设,加强内河支线航道建设,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打造“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开放通道。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运输走廊,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通道建设,加强“一带一路”通道与港澳台地区的交通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体化网络。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完善综合交通网络。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构建立体交通走廊。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强化贫困地区骨干通道建设,夯实贫困地区交通基础。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发展引领新型城镇化的城际城市交通。推进城际交通发展,加强城市交通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完善综合交通枢纽空间布局,提升综合客运枢纽站场一体化服务水平,促进货运枢纽站场集约化发展,促进枢纽站场之间有效衔接。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提升客运服务安全便捷水平。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完善区际城际客运服务,发展多层次城市客运服务,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促进货运服务集约高效发展。推进货物多式联运发展,统筹城乡配送协调发展,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发展,推进专业物流发展。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增强国际化运输服务能力。完善国际运输服务网络,提高国际运输便利化水平,鼓励交通运输走出去。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发展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推进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化,促进技术装备标准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促进交通产业智能化变革。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智能交通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动智能化运输服务升级。推行信息服务“畅行中国”,发展“一站式”、“一单制”运输组织。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优化交通运行和管理控制。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控制系统,提升装备和载运工具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健全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完善交通决策支持系统,提高交通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加强交通发展智能化建设。打造泛在的交通运输物联网,构建新一代交通信息基础网络,推进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保障交通网络信息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推动节能低碳发展。优化运输结构,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

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强全过程全周期生态保护,强化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

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加快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推进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积极引导交通运输新消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培育壮大交通运输新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体育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打造交通物流融合新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推进交通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推进交通市场化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加快交通投融资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完善法规体系。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强化标准支撑。

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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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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