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开罚单事件追踪:竞赛式绩效考评不等于罚款任务?

余嘉熙

2016年11月16日09:15  来源:工人日报
 
原标题:抢开罚单事件追踪:竞赛式绩效考评不等于罚款任务?

  本报郑州11月15日电 (记者余嘉熙 实习生龚鸣)河南南阳两名交警街头“抢开罚单”事件再掀波澜。11月14日,针对网友关于交警是存在“罚款任务”的质疑,南阳交通部门一负责人解释称,不存在摊派罚款任务的情况,交警行为属于工作的“竞赛式绩效考评”。

  这种“竞赛式绩效考评”不等于“罚款任务”的说法随即引发更大的争议。有法学教授指出,“竞赛式绩效考评”即便是在企业也是有争议的考评方式,在执法部门更不适用。交警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如果用这种方式考评,实质上就是罚款多的加分多,等于是变相鼓励执法人员多罚款,这必然导致执法权滥用。

  本月11日,一段长约1分39秒的视频开始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两名南阳交警因为一名过往司机的处罚权相争不下。细心的网友发现,两名交警街头“互掐”原因竟是为了完成罚款任务。

  视频中,随着争执的进一步升级,年轻交警对车内年长交警称,“要不咱们都去桥头,不打不相识,你开你的,我开我的(罚单),谁拦着车是谁的本事,我们都能把任务完成了,都把活干了。”

  这位年轻交警口中所谓的“任务”随即被社会各界认为,南阳交警部门存在给一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的嫌疑。

  11月12日,鉴于社会影响恶劣,南阳市交警支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两名警员闫某、王某因行为失当,言语粗俗,表述有误,引起群众误解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但质疑声并未就此消退。11月14日,南阳交管支队朱姓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解释称,交警部门从未向执法人员摊派过罚款任务。“我们这是一种绩效考评,竞赛式的,以分值计算。比如处罚一个酒驾个人记多少分、中队记多少分等。”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认为,南阳交警部门的解释中,“罚款任务”和“绩效考核任务”内容实则一致,只是概念不同而已。如果对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在执法中可能就会出现不择手段和违法办案的情况,以及视频中为了完成任务而恶性竞争等问题。这种“竞赛式考评”不应出现在执法部门。

  今天上午,针对仍然没有平息的社会舆论,南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公开情况通报,称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保障,各交通管理勤务单位没有罚款指标。

(责编:杨芳、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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