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森林公安局原政委受贿116万 一审获刑5年

2016年11月13日06:56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森林公安局原政委受贿获刑

  利用担任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政委的职务便利,徐海峰收受某绿化公司法人代表蒋某的请托,在5年多的时间里为其拿下多个绿化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共计收受了蒋某给予的116万余元钱款。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海淀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徐海峰有期徒刑5年。

  帮他人承揽项目收受钱财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徐海峰在担任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政委期间,利用其基于工作与原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史某(另案处理)、原北京市密云县园林绿化局局长王某、原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局长李某等人产生的联系,接受北京某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绿化公司承揽多个绿化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蒋某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04万元、美元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万余元。

  2015年1月8日,徐海峰被市纪委调查,同日被采取“两规”措施。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先后九次受贿过百万

  本案庭审时,徐海峰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自己只为蒋某介绍过两个项目,收受蒋某的其他钱款应属于违纪行为。其辩护人认为,徐海峰先后9次收受了蒋某给予的钱款,但仅有2011年和2013年收受的两笔共40万与具体请托事项相关联。此外,徐海峰在被“两规”和调查期间,能够如实坦白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建议法院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徐海峰交代,蒋某给钱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2008年他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史某介绍给蒋某,史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蒋某承揽了大量的园林绿化工程。二是他帮助蒋某协调并顺利承揽了两个绿化工程项目。

  自2011年春节开始一直到2014年,每逢春节或是趁着与徐海峰去打高尔夫球时,蒋某都会给其钱款,就连徐海峰的女儿出国,蒋某都会送出1万美元。这期间徐海峰共收了蒋某的84万元人民币及2万美元钱款。“他给我这些钱,就是为了感谢我帮他协调了两个工程。”徐海峰说道。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查,徐海峰基于工作关系认识了史某等人,上述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均依赖徐海峰的职权或地位,徐海峰能够向相关人员以“打招呼”的方式帮助蒋某承揽工程项目,也正是因为其职权或地位所产生的影响。其次,徐海峰在园林绿化系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蒋某具有承揽工程的长期需求,二人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也正是基于蒋某对其职务或地位的利益需求。综合全案,法院对徐海峰及其辩护人关于犯罪数额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未予采纳。

  但鉴于徐海峰到案后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结果发生,因此在量刑时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海淀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徐海峰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编:王政淇)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