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网络流传的产煤大县——陕西省府谷县政府借款给陕西前首富高乃则名下公司6亿多元的合同,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查询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报证实,截至2015年12月31日,高乃则名下两家公司向府谷国有资产公司合计借款6.53亿元。
从政府旗下公司借得数亿元,非同小可。有网友称,政府的钱咋那么好借,能借给我点吗?虽说戏谑之词,却让人共鸣,无论国企的钱还是政府的钱,真不是想借就借,更遑论一借就是数亿元。
那么,高乃则究竟何许人也,脸面居然如此之大?据悉,高乃则在当地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曾有“陕西首富”之称。2008年,他以2890万元的捐赠额,位列胡润慈善榜第91位,同时也是唯一上榜的陕西富豪。搜罗其行善事迹,确有报道谈及他乐善好施的一面,在助学、助医、救济贫困、安排社会就业等方面均有手笔。
也许正因如此,府谷县相关部门才敢于、也乐于将钱借给高乃则。问题是,国企的钱不是私企的钱,政府的钱也不是私人的钱,不可想借给谁就借给谁。试问,出借前,相关部门对高乃则的公司有无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评估?有没有经过多方论证?有没有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当时都是谁拍板的?这一切都需要答案。
一个细节是,据记者了解,在相关借款合同签订之前,高乃则旗下多个公司股权均已被质押。如果此说属实,相关部门也太胆大太“粗心”了。无论国企的钱还是政府的钱,都是老百姓的钱,谁也无权擅自支配,更不能随意借给一个私人老板。当企业已被质押,无力偿还或不愿意还款,政府又该怎么办?
事态演绎正是如此。还款日是2015年1月22日,如今已过了一年半,还款仍然遥遥无期,除了高乃则,谁还该承担责任?更具讽刺意味的是,2009年,府谷县出台的《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办法》称,对外出借资金注意防范风险,落实担保、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对不良债务及时预警。回过头看,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其实,近年来关于高乃则破产的传言一直不散。据报道,“高乃则没上过学,以前是卖豆腐的,斗大的字不识一个”,靠煤炭发家,又因煤炭而衰。高乃则的兴衰史,折射出煤炭经济的浮沉;他出手阔绰的慈善形象背后,也许有回报桑梓和经营个人形象的双重用心。但无论如何,借钱不能不还,此事所暴露出的诸多问题,绝非高乃则一人之过。
高达数亿元的借款如果追索不回来,势必造成国资巨大流失,最终买单的还是老百姓。这起借款事件的走向如何,尚需权威部门发声,但基点只有一个:不能让国资白白流失,不能让责任人逍遥法外,更不能让类似悲剧重演。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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