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设置42家派驻纪检机构 覆盖113家省级机关

2016年07月07日08:3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四川省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省纪委将设置42家派驻纪检机构,监督113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省直部门派驻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对少数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纪检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纪检机构。按照《方案》,此次派驻纪检机构加大了综合派驻力度,除单独派驻16家外,综合派驻26家,负责综合监督97家单位,实现用62%的综合派驻纪检机构监督86%的省直部门。实现全覆盖后,派驻机构数较改革前仅增加1家,但派驻监督单位增加了72家。同时,保留1家省纪委派出机构,即省直机关纪工委,并对其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作部分调整,干部管理由省纪委负责。

《方案》对派驻纪检机构的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机构调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派驻纪检机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派驻纪检机构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机构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派驻纪检组组长由德才兼备、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干部担任。”省纪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派驻纪检机构干部由省纪委统一管理,组长人选由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并进行考察。

省纪委统筹安排派驻纪检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等工作,强化对派驻纪检机构的业务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派驻纪检机构及其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派驻纪检机构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责编:尹深、仝宗莉)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