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据介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www.zhb.gov.cn)提供的意见建议格式和反馈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08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八年来,在标准规划、监督管理、工业和城镇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深化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仍然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据介绍,《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43 条。修订工作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系统考虑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地表水与地下水并重,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多种手段。中央与地方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协调发力,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尽责,社会和公众全面参与,共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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