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原新闻发言人 黄毅
我是2001年起任新闻发言人的,今年初正式卸任,历时15个年头。在这个过程中,亲眼见证了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从初创到逐步建立健全的整个过程,也亲身经历了新闻发言人的酸甜苦辣。在部委发言人的群体中,我不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但自认为是算比较成功的一个。当发言人十几年来,我从没有停止过发声,先后举办过各种发布会100多场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访谈800多次,没有出现过一次失误。2011年被人民网评为最受欢迎的十大嘉宾之一,还有幸在这个岗位上当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
下面谈几点体会。
一、要准确把握新闻发言人的定位
我当新闻发言人始终是兼职,平时主要工作精力也不全在新闻发布上。但是身处这个岗位,而且安全生产又是舆论关注的热点,背负方方面面的压力,我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认真履职尽责。
首先是部门代言人。新闻发言人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代表的是一个政府部门,面对的是整个公众,必须恪守新闻发言人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要把握好度,自觉维护所代表部门的形象。要当好代言人,必须成为知情人。新闻发布面对众多媒体的记者,你不知道记者要问什么,所以要加强平时的积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成竹在胸,应对自如,切忌照本宣科。
其次是新闻人。新闻发言人要熟悉新闻业务,掌握传播技能,把握遵循新闻规律,具有相应的新闻素质。要善于和媒体打交道,善于引导舆论,善于回应社会关切,善于策划新闻选题。回答记者提问以及接受媒体采访,善于随机应变,不能被人牵着鼻子走。尤其是在新媒体广泛运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发言人”的舆论环境中,更要增强新闻敏感性,善于运用新媒体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三是不要刻意当节目主持人。新闻发布不是搭台演戏,发言人也不要刻意作秀。个性张扬只是锦上添花,不需要过多展示,尤其不要故意玩幽默。特别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很多面对的是事故、是死人,要有严肃的气氛。假若新闻发言人把追求明星化作为一种努力方向,就有点喧宾夺主,甚至是本末倒置了。当然,谨言慎行并非是呆滞古板,被动应付,要充满自信,落落大方。回答问题要切中要害,言简意赅,不要拖泥带水。
四是避免成为新闻当事人。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要把新闻事实准确告诉大家,并通过媒体传递给社会公众。从某种意义上讲,发言人也是媒介,是沟通政府与公众信息的桥梁纽带。发言人不要给人一种花言巧语、巧舌如簧的形象。回答记者提问时态度坦诚,并不意味着什么都可以说。特别是涉及一些敏感问题,要坚守基本原则。对回答一些暂时还没有定论的问题时,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口径,不能随意表态,尤其不能把个人感情因素掺杂到新闻发布中去,更不能信口开河,避免陷入舆论漩涡。
二、处理好与媒体记者的关系
有媒体问我,当好发言人靠什么,我的回答是,靠真诚和自信赢得信任。新闻发言人举办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实质是一种双向互动的交流,这个过程,既是信息的沟通,也是情感的交融。日常处理好与媒体记者的关系是当好新闻发言人的首要前提。
首先,要善待记者,与人为善。不要把记者当成对手,当成“敌人”,应该当作朋友,建立起相互信任、合作共事的友好关系。事实上绝大多数媒体记者都是能够客观反映你所提供的事实真相的,成心刁难、恶意炒作的只是极少数。回答记者提问时,绝对不能搪塞唬弄记者。有些时候宁可不说,也不能乱说;宁可回答不知道,也不要故意编造。有时会碰到记者的提问超出了发言人的关注范围,或者是还没有统一口径,不宜对外公布,此时坦诚地讲出原因是可以得到理解的。新闻发言人不是万能的,一时回答不了某个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次,要有宽容的态度和胸襟。新闻发言人在应对媒体时代表的是所在的部门或机构,而不是个人。因此,对媒体或记者的任何反映,包括攻击性的言辞,都不再是个人行为。因此,对任何新闻报道,尤其是负面报道,发表言论时应格外慎重,不要形成对恃局面。世界著名刊物《财富》杂志主编谢尔曼说得好,“向媒体宣战,虽然听上去很诱人,但实际上却是一场无法打赢的战争。”有时记者的提问比较尖锐,但不必介意,不要立即摆出一副对抗、防范的架势,即使看出对方是在设套,也要有风度地绕过去。当然涉及原则性的问题,绝不能让步。但对其细节上的出入,最好宽容一些,让其自生自灭。如果在一些枝节问题与媒体争论不休,实际上正好强化了媒体“放大”的功效。
再有,要尊重媒体的劳动,尽可能满足记者的需求。媒体总是希望通过新闻发布会或采访来获取他们需要的信息以支持他们的观点。应该理解记者采访任务的需求,千方百计提供采访的便利条件,尽可能回答提出的所有问题,提供所需的文字材料,甚至满足摄影记者、电视采访对镜头画面的要求。事发之后控制事故现场,并非一概排斥记者采访。可以在不影响救援、不危及记者安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尽量安排记者进行实地采访。记者的亲眼所见,更能增强其报道的感染力、公信力。
三、要努力当好部门的新闻官
我认为新闻发言人就是这个部门的新闻官,应主动融入新闻宣传大格局中来思考问题,推动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做好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是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主渠道作用。媒体姓党,是舆论引导所依靠的力量。七、八年前我们就与央视、新华社签订了建立事故快速报道机制的协议。每次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及时通知他们派记者到现场。现场要及时设立新闻中心,按照“快讲事实、慎报原因、重表态度”的原则,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声夺人,占领舆论引导制高点。这样也把记者拢在了身边,避免到处挖“新闻”,找“爆料”。暂时不能开发布会的,要选择主流媒体及时发新闻通稿。同时,应允许主流媒体记者参与有关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的过程,并通过他们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发布机制。十几年来,总局基本是每个季度在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又建立了总局月度例行发布会制度。我每年都主动设置议题到央视、新华网、中央政府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作客访谈。同时,较早设立了总局政府微博、微信账号,建立了网上舆情监控系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这样把信息发布常态化,主动发声,防止了炒作。安监总局在近些年的政府信息透明度问卷调查中,排序都在前四名,被媒体称为不爱捂事的部门。
三是善于引导媒体记者的报道方向。安全生产的新闻不仅仅是事故,但是近些年有的记者,在市场竞争的强大压力下接受了西方新闻商业化运作的一些理念,比如“不死人不是新闻,死人才是新闻”,导致了容易将一些负面因素放大渲染,人为制造新闻效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意识地加以引导,经常开一些吹风会、通气会,尽可能为媒体提供较多的新闻素材,把握正确的报道方向,达到主动引导舆论的效果。
有几点建议供大家研讨:
一是要推动落实新闻发布责任制。新闻发布要有刚性约束,不能想发布就发布,不想发布就不发布。特别要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发言人”的责任,并建立必要的考核奖惩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应抓紧制定《新闻发言人条例》,设立发言人职位准入资格,严格上岗培训制度。明晰规范发言人的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发言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探索实行专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必须建立团队运作机制,不能单打独斗。可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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