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针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没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2015年10月,印发《驻国家铁路局纪检组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办法》,实现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2015年10月,印发《关于规范回复国家铁路局人事司干部选拔任用廉洁性审查意见的暂行办法》,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加强。
三是印发《国家铁路局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是贯彻中央纪委向交通运输部综合派驻纪检机构方案。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细化落实,进一步强化局机关纪委建设和工作责任。
10.针对“科研课题立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修订《国家铁路局科技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科研立项和经费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科研立项程序严谨,经费测算合理,满足履职需求。
二是规范选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50万元以上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50万元以下项目通过项目征集、市场询价和专家讨论,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合理选定承担单位,坚决杜绝项目拆分现象。
三是加强科研成果考评和运用。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成果考评,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强化科研成果运用。定期组织研讨会,每年进行1次科研成果交流考评。
11.针对“有的地区监管局办公面积仍然超标,有的超标准开会,有的奢侈浪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肃执纪,强化警示作用。严肃公开查处广州监管局等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成都监管局超标准到风景区开会,沈阳、西安、兰州、广州监管局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等违规违纪问题,引导大家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
二是立即整改,及时纠正。对地区监管局超标办公室立即按规定标准进行了改造,全部整改到位;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电话卡4.3万元,对超标准配备的85个拉杆箱、35台平板电脑、35台智能电话机全部收回、按规定统一调配管理使用,封存地区监管局超标公务用车5辆。
三是举一反三,落实制度。修订《国家铁路局机关会议和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明确经费结算标准和流程等管理要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7个地区监管局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复查;严格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对局属单位发放奖金福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地区监管局按照地方政府公车改革要求,制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12.针对“国家铁路局机关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照相机购买数量较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标准。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有关资产配置管理规定,调整完善《国家铁路局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配置实施办法》。
二是专项检查。开展办公设备配置情况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全局资产清查和财务检查,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严防资产闲置和流失。
三是统一调剂。收回超配的33台笔记本电脑、10台台式电脑,根据局属事业单位重组的需要,统筹调配使用。
13.针对“用人导向上有任人唯亲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国家铁路局党组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制度保障,规范指导干部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奖惩等工作。
二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落实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把关定向责任,严把动议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关,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方法,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三是落实复查复核制度。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凡调必核、凡备必核”的要求, 2015年对63名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7人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被暂缓或取消任用资格。
14.针对“用人纪律上有‘跑风漏气’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要求。加强对“党组成员对研究干部事宜的党组会议,不得擅自向外泄露,会议笔记应当妥善保管”等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执纪问责。对于跑风漏气的组织人事干部,一经发现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监督。在人事司增设干部监督处,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及时受理、督办、核查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和投诉,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
15.针对“有些干部考察时间安排过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细化局党组制定的贯彻实施意见,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要求,特别是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廉洁性审查时限,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管理。
16.针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从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铁路局组建时间短,分流人员有过渡期安排,出现的正职缺员、副职超配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目前已消化解决了12名处级干部超编问题。
二是加强干部交流。对其他超配干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加强局机关、地区铁路监管局和事业单位交流挂职(任职),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对经过实践检验、条件成熟的干部及时选拔任用,2016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17.针对“7个地区监管局都未设立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党务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均为兼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机构职责,落实人员编制。局党组认真研究,并积极与有关单位部门汇报协调,在对地区铁路监管局“三定”优化调整工作中,突出强化党建和纪检机构建设。印发新修订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机关党委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明确机关党委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国家铁路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主要负责纪检工作;设专职组织纪检委员1名,承担机关党委、纪委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国家铁路局2015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8.针对“局机关纪委没有办事机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国家铁路局机关纪委工作,2015年9月印发新修订的《国家铁路局内设机构处室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机关纪委办事机构,重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
19.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
一是深入核查核实。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成立5个联合调研检查组,分别对反映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问题,逐项进行调研检查。各调研检查组采取现场调查核实、调阅案卷资料、组织人员谈话等多种形式,走访调查了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形成了专项调研检查报告。各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司局对调研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意见。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调研检查组情况汇报和有关部门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解剖分析,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认真调查巡视组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25件线索,经调查核实,对照有关纪律规定,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6名局级干部、4名处级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警告处分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1人、免职处分1人、行政记过4人。同时,抓小防大,局党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要求,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6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从严治党,持续发力,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中央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巩固并用好整改成果,全面深入推进依法履职监管。
1.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期,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各地区监管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同时总结建局以来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等,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巡视整改深入对照检查,把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营造风清气正、谋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巩固办公用房治理等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
4.努力提高履职监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结履职经验、明确“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和党建工作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铁路安全质量监管,进一步推动全面履职尽责。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完善铁路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铁路规划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加快中西部铁路建设,提高发展质量,保障运输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1897648;邮政信箱: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直属机关纪委,100891;电子邮箱jgjw@nra.gov.cn。
中共国家铁路局党组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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