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19:05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字号
6.蒋洁敏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蒋洁敏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的处分。
蒋洁敏
蒋洁敏是十八大以来首个落马的中央委员。
2013年9月1日,来自中央纪委消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7月1日,中央纪委公布对蒋洁敏的立案审查结果:经查,蒋洁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2015年3月1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13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12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蒋洁敏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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