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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整改:下属公司设小金库8领导干部被处分【2】

2015年09月15日14:04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字号

二、严肃认真,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一)关于增强党性观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问题。

1.针对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党组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和全系统党员干部,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深刻警醒,深刻反思,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根源,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自觉。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主动性,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特殊,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及时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把纪律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规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开展执纪守规和廉洁自律专题教育,开展学习党规党纪、从严依法治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全系统各单位围绕执行力建设,立项开展效能监察97项。对下属某基层公司政府批文造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肃处理了3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人员,分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

2.针对团团伙伙比较明显问题,开展了执行干部工作制度集中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干部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央和中组部、国资委关于选人用人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业务、不同单位的用人需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贤任能。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实行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及中组部、国资委党委对干部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制订了《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试行)》、《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

3.针对顶风违纪有禁不止问题,集团公司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管理制度,要求投资项目必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项目投资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建立未批先建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发生新的违规项目。对现有未批先建项目加大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获取力度,逐一落实项目核准责任人,加快补办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对某下属公司违反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上马项目问题,启动了项目核销及公司注销工作,并明确要求今年底前完成此项整改工作。对下属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投资房地产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按整体退出、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处理,要求2年内完成全部项目转让,实现整体退出。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国家电投根据重组后新公司的战略定位,正在对原有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提出严控非主业投资,非主业投资要严格按规定报国资委审批,对不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定位、与核心业务相关程度弱、与企业自身优势和资源条件不匹配的项目,坚决控制和调整。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有关单位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奖金和实物全额追缴,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以现金形式追缴,其余按整改计划逐步扣缴,并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某下属单位公款购买高档酒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各类接待用酒中超出标准的费用,由参与接待的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承担,已经全部以现金形式清缴,对剩余的酒予以封存,下一步拟以适当方式变现处置,对该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针对这方面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通知》,提出“5项禁令,23个不准”的要求,重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购物卡、奖金和实物,严禁超标准公务和商务接待,不准用公款购买高档酒和违规购买使用礼品,不准出租、出售企业资产不入账,不准截留、隐瞒各种形式的返还款和佣金,不准以虚列虚增会议费、咨询费、培训费等套取资金用于其他开支。同时修订完善了《福利费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有关事项进一步作出规范,维护职工的合理合法利益。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须待加强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主动问题,新的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并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出以公司重组为契机,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在企业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完善相关制度,修订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严格执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要求,规定党组书记及时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与顶风违纪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在7月份召开的集团公司年中工作会议期间,董事长、党组书记王炳华约谈了12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和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纳入综合业绩考核管理。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党组纪检组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突出纪检监察主业,清理退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部纪检监察部门退出20个,保留和继续参与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密切相关的8个,所属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也按要求清理完成并退出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党组纪检组制定《进一步加强违纪违规线索和案件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全面落实《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要求,规范处置方式,坚持杜绝以函询代替调查了解情况。突出执纪问责,制定了《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严的实施意见》,明确约谈批评、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适用范围,将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格局,健全《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人资、财务资产、法律、审计内控等职能部门业务管理监控。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完善违纪线索管理,建立核查协调机制,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加强审查力量,增加党组纪检组的人员编制。

3.针对党员干部廉洁风险意识、法纪意识淡薄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早作提醒早打招呼,杜绝不查不管现象。集团公司以视频方式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巡视整改期间查处的违纪案件和违纪人员予以点名批评和通报,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利用身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董事长、党组书记王炳华和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孟振平在会上讲话,剖析问题原因,要求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完善廉洁风险排查评估办法,探索建立预测、预报、预警制度,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健全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洁风险防范机制。例如国家核电针对重点领域进行廉洁风险检查和防控机制建设,识别出28个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42个,修订优化管理流程389个。加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力度,消除因在同一岗位、同一工作领域任职时间长,利益关系缠身而导致遵守纪律、按规矩办事意识松懈的廉洁风险。

4.按有问题查清、没有问题澄清的要求,认真核查信访举报件和处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共247件,已完成核查228件,其中立案13件。在对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进行核查的同时,对原有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经清理,原中电投党组纪检组十八大以来受理信访举报221件次,原国家核电成立8年来党组纪检组共受理137件次,对这些信访举报件严格按五类线索处置标准分类处置,应当核查的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一并核查。通过对信访举报件进行核查或立案以及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处理,全系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54人,其中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19人。

(三)关于投资并购、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廉洁风险大问题。

1.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查清和处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二是找准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投资并购重组中贵买贱卖、领导干部违规直接插手等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近几年涉及民企的并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交易价格及运营情况。对部分并购后出现亏损的项目,责成有关单位查清原委,对利益输送和由责任不到位造成的问题,坚决查处并追责。对决策程序不规范和对市场、政策风险估计不足等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于一些久拖未决、已出现投资风险或已形成投资损失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要按法律程序办理或需要与其他单位、地方政府协调协商解决的,已成立若干专门工作组,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了投资并购管理制度、工作机制、项目并购投资收益和技术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并购管理及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并购档案信息的完备性和透明度,强化并购过程监督控制,严格控制溢价,实施阳光运作,落实决策责任,推行专家论证制度,规范开展投资并购项目后评价工作,增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水平。

2.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规定、暗箱操作问题,在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中,首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到相关单位,明确责任,逐项进行核查。查明邀请招标、技术经济路线制约、自然垄断、单一来源采购的金额,分别占未公开招标总金额的31.53%、23.79%、14.31%和8%。也确实存在公开招标前便与最终中标人签合同、先指定承包单位后补招标程序、以竞争性谈判代替公开招标、在邀标过程中开标后让关系人调低报价后中标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对9个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经办人、审核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或调离原岗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严格限制和规范使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措施,修编了招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修订了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内控程序,对采购审批、合同管理进行全过程管控。

3.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财务管理集中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各二级单位先开展自查自纠,集团公司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有关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操作问题。严肃处理了某下属公司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追缴全部违规资金,对8名领导干部及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某下属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劳保用品,责令其认真整改,对公司领导班子通报批评,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配置劳动防护用品,不许以货币或购物卡形式替代。对某下属单位虚列虚增会议费用于其他开支等问题立案调查,对该单位4名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针对重大项目资金监管不力、有关单位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对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单位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务使国家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依据充分、手续健全、程序合规。

(四)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不严格,存在任人唯亲、监管不严等问题。

1.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切实防止任人唯亲、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问题。对领导人员秘书、身边工作人员的提拔任用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坚持民主集中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营造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环境,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强化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下属机构规格调整时,干部不能“坐地直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任用干部。并购、重组、划转企业的领导班子职级和任用,由公司党组统筹考虑原单位职级、行业影响力、在公司的战略地位和承担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和换届考察情况,对满意率较低的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和多岗位锻炼,防止和克服干部速成及人岗不相适问题。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把好选人用人的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制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干部提拔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切实防止发生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违规动议提名和个人说了算问题。通过对执行干部工作制度进行集中检查,集团公司对有关单位干部提拔使用的民主推荐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对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人数、类别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方式方法。针对个别单位干部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明确要求将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适当扩大,对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议题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规范干部岗位设置及管理,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干部,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界定经营管理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人员的范围,将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首席信息官等岗位纳入管理序列,副总师纳入专业技术序列。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任期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修订完善干部辞职制度,规范领导人员辞职程序,个人辞职必须严格按照个人提出申请、组织研究决定、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规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批手续,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保管、领用管理。对某下属公司党员干部未经报告擅自出境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免去其党内和行政职务。某下属单位一干部持外国“绿卡”未向组织报告,已责令其辞职。

三、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巩固深化用好整改成果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国家电投党组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思想认识和管理上的漏洞,落实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了对党中央加强国企巡视这一重大决策的认识,深感中央这一决策非常正确非常及时,深切认识到在国企加强从严治党任务和责任十分艰巨,深切认识到促进国家电投改革发展首先必须搞好巡视整改、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下一步,党组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巡视办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党的建设,切实从严治党,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企。通过这次巡视整改,党组深切认识到,企业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根本原因是党的建设弱化、党的观念淡薄、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或缺失。作为国企,党的观念弱化、管党治党不严,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国家电投党组坚决把强化政治自觉、把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把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公司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担负起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单位党组(党委)和书记都要相应地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大党建”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健全责任制度、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对责任不到位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并严肃追责。

第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严明纪律、严格执纪,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企要求。党的观念弱化、管党治党不严,突出表现就是纪律松弛。党组认识到,企业要发展好,也必须有更严、更实的纪律和规矩。对党员干部来说,不仅要有法律意识,更要有纪律和规矩意识,党纪要严于国法,无论是管企治企,还是管好自身,都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下一步深化整改,必须通过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干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守财经纪律,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等问题多发的领域、环节、岗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风险管控,防止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幕后交易。细化措施,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坚决遏制“四风”,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通过严明纪律和严格执纪守规,在国家电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干净净的企业发展和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环境。

第三,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更严更实的措施深化巡视整改,巩固扩大成果,不断取得新成效。两个月集中整改的成效是阶段性的,后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需要按法律程序办理或需与其他单位、地方政府协调协商解决的,需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事项,要在阶段性进展基础上,按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继续推进。国家电投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抱定“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对后续工作不松手、不减压。特别要深入排查发生问题的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把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为提高巡视整改质量,党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组织“回头看”活动,对照中央巡视组的要求,查找不足和问题,对整改成果进行“精加工”,不到位的进行“补课”。严格进行巡视整改工作督查和问责,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有针对性地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以从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6298266;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邮政编码:100033;电子邮箱:zdtjcb@163.com。

国家电投党组

2015年9月15日

(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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