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4日08:3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字号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顶风违纪问题方面
1.关于小金库屡禁不止、处罚偏轻的问题。一是全面彻底清查。在全集团开展彻底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建立清查台账并由纪检组监察局备案管理,小金库余额全部上缴到“纪检监察专属账户”。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涉及从小金库中取得的利益一律予以追缴,对78起去年发现的小金库案件、174名责任人全部处理到位;对原处理偏轻的某销售公司负责人因发现新的违纪问题已予免职,待查清问题后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今年1-7月,查处小金库案件27件,处分和拟处分57人。同时,建立逐级背书承诺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如再发现小金库问题,单位行政负责人、总会计师及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三是建章立制。制定《集团公司财经纪律禁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管理的通知》,重点解决财务负责人独立履职问题。
2.关于办事处、酒店数量众多,管理混乱,问题多发。制定下发了《关于宾馆酒店和驻外办事处专项整改的意见》,明确除保留少量社会竞争力强的功能型宾馆酒店和无社会依托的边远独立矿区必需的保障型接待机构外,其余宾馆酒店拟采取资产出售、转型再利用、关停退出的方式有序退出,计划2017年底完成清理处置工作。明确驻外办事处职能定位,年底前撤销集团公司驻上海、广州、武汉代表处,不允许再注册登记办事处,已注册登记的部分转型或撤销。目前已有10家单位拟撤销17个驻外办事处,下步专项整改完成后,集团公司驻外办事处总数将下降38%。目前,正在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办事处、酒店为领导人员报销发票、请客送礼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已查处青海油田西宁办事处、玉门油田兰州办事处等违规违纪案件3起,处分和拟处分5人。
3.关于公款旅游、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对某油田采气一厂2013年10月以考察名义公款赴台湾旅游问题进行问责,该厂党委书记、厂长2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石化公司控股企业2014年5月到澳门召开董事会,会后4人未按时返程,对该公司3名决策领导进行了纪律处分和提醒谈话。集团公司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正风肃纪,下发《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出禁令,早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公开处理曝光;严格审批报销事项,通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消费报销发票进行甄别筛选。二是从严惩治违规发放购物卡。及时通报2起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案件,对某化工销售公司总经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责令相关领导干部退回违规所得;下发《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对购买各类购物卡的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加强监控,防止违规情况发生。三是全面清理工资总额外发放补贴。下发《关于开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工作检查的通知》,严格要求地区公司从六个方面20项内容进行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在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又梳理出违规承担个人费用、违规发放福利费等7项违反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某油田公司总会计师予以降职处理。同时,推进财经纪律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总会计师述职述廉,推进交流任职;组织开展年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大检查;修订完善《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
4.关于公车数量多、开支大、管理混乱,超标购车、违规用车问题。一是处置和规范租赁车辆。对租赁系统外企业的超标车辆全部清退。对租赁内部运输企业的超标车辆,严格要求只能用于生产经营、应急、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二是处置闲置不用的自购超标车辆和符合报废条件的在用车辆,严控更新车辆。三是规范用车管理,取消为离退休或调离本单位的人员提供专用车,清退总部各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提供的车辆。四是推行单车核算,强化车辆运行监控,降低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巡视反馈的17起违规配备及使用公车问题的22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今年1-7月,查处相关案件11件,处分和拟处分18人。对某石化公司在中央八项规定前安排所属多种经营企业,两次购买超标车辆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原总经理、党委书记和主管副总经理3人纪律处分。目前已全面取消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人员专用小轿车、越野车2053辆,实行统一调派管理,清退了集团公司老领导专车22辆,削减企事业单位各类车辆1307辆,年底前可再减3000余辆,整改后可减少公车4300余辆。下步将自上而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逐步形成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用车行程可查、运行费用节约可控、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执行程序不规范,监督管理不严格方面
1.关于“小圈子”的问题。一是近期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梳理排查,对群众反响大的个别干部,果断采取了组织调整措施。对在人事调整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个别干部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健全选人用人初始提名程序,明确提名主体、落实提名责任,实行“谁提名、谁负责”,重点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对动议提名、民主推荐、个别谈话、讨论决定等环节如实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积极推动异企交流,近期对16个单位的17名正职、8个单位的8名副职进行了交流。四是组织修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着手制订《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流程、从严管理。
2.关于重才轻德,“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一是加大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及的个别人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改进拟提拔人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方法,给纪检部门审查留出足够的时间,认真征询中央纪委、中央专案组的意见。三是加大对干部“德”的考察力度,深入了解干部实际工作表现以及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四是实行凡提必“三核”,认真核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核对干部个人档案信息。五是研究起草《纪检组长全过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组长对重要人事安排的监督作用。近期有4名拟提拔干部因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查中,1人因个人事项报告存在较大问题,均被暂缓提拔使用。整改期间我们还按照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对1名担任机关部门正职的“裸官”免去其领导职务。
3.关于对领导人员监督过宽过软、偏袒护短甚至放任纵容的问题。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要求,加强重大事项法律论证把关,加大内部专项巡视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实施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二是加强对各单位行政“一把手”的监督约束,进一步完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内部决策机制,明确企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干部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明确要求党政主要领导未达成原则一致意见不得提交会议研究。三是结合年度考核、任职谈话、巡视等工作,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心谈话和提醒诫勉。四是加大对违纪违规领导干部查处力度。今年1-7月查处各级“一把手”案件112件,处分和拟处分129人。
4.关于违反回避原则“近亲繁殖”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对3起领导人员违规提拔使用子女亲属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分和拟处分3人。某销售公司原总经理违规提拔亲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二是进一步界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范围和回避情形,对党组管理干部涉及违反任职回避原则的,9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涉及违反任职回避原则的,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在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入、工作入职时,组织填写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人信息,防止出现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情况。三是研究制订《员工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公开招聘,招录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确保企业自主招聘公开、规范、受控运行。
5.关于“超职数、超职级、超权限”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控总部机关编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总部机构、编制、职数只减不增,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深化下属单位“三超”问题专项治理,对不是因为重组整合等历史原因造成的超职数超职级超权限配备干部的企业,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和消化时限,未消化前不得新提拔干部。对巡视和群众来信举报发现的两个单位“三超”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二是注重发挥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的监督作用,开展重点约谈和倒查整改,对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明显偏低的6家单位进行约谈;对“不满意”率超过10%的16名新提拔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从严追究责任。三是启动新一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某单位选人用人信访督查件进行深入调查,责令该单位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取消3名违规提拔干部的正处级待遇。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严格清理纠正涂改年龄、个人基本信息前后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新提拔或调入干部人事档案检查,防止产生新的问题。
(四)领导人员以权谋私,利用国家资源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方面
1.关于一些领导人员为了个人职务升迁“靠大树”,利用权力为他人攫取国家油气资源打开方便之门的问题。重点清理规范国内石油资源合资合作业务,去年集团公司已成立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下步将对到期项目进行终止清算,对部分在运项目修订合同条款,严格清理规范合作第三方。修订完善油气合作开发方面的制度,确保所有项目规范运作,管控到位。
2.关于领导人员帮助亲友承揽项目谋取暴利的问题。一是对今年以来反映此类问题的63件信访件组织全面核查,已查实17件,处分和拟处分22人,包括5名局级干部,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二是组织开展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与中石油发生业务往来情况登记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党组成员、管理层以上领导人员及党组管理领导人员均已按要求填写 “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与中石油发生业务往来情况登记表”并作出承诺。下一步将根据登记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对申报不实和瞒报的人员进行查处曝光,并制定相关限制性规定,杜绝领导人员及亲属利用中石油平台谋利行为。三是开展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对18家下属单位2013-2015年统一招标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物资和服务招标项目实施操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总体整改意见和建议78条。积极发挥电子监察优势,联合开展在线监督,筛查出2014年以来物资采购方面疑似问题83个,查实63个问题,追责127人次。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物资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对境外采购框架协议选商工作做出规定;组织修订《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加强对集中采购有关境外项目物资供应商的有效管理。
3.关于一些领导人员与私企老板绑定在一起,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的问题。目前已基本查清某销售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的违纪事实,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检察机关,案件正在核查中。对1名有这方面问题反映的领导人员,经诫勉谈话后,予以岗位调整交流。加强监督检查,把这方面问题作为集团公司内部巡视、电子监察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五)海外投资决策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彻底改变过去一段时间海外部分投资项目决策不上党组会的做法,着手制定《集团公司境外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公司党组和董事会在重大项目中决策审批的权限和责任,细化明确了海外投资项目类别、管理权限、决策机构、审批流程、权限划分和监督检查等,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申报、评估、审核的负责人实行终身追责制,强化海外项目先期投资过程的监管。二是制定《海外项目最终投资决策(FID)管理实施细则》和《海外项目运营管理办法》,修订《海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投资决策程序。三是启动海外勘探开发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形式,规范决策行为。
2.关于寻租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对3名海外企业原主要负责人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加大对海外业务的监督力度,目前正对2名海外企业负责人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对发现的在海外项目收购、承揽工程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提供方便、违反程序确定供应商等问题,及时斩断利益链,并责成专业分公司彻底梳理排查管理漏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办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对海外业务供应商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供应商准入、筛选、审查,公开供应商信息,确保供应商资质依法合规,从制度上杜绝利益输送。三是加强海外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轮换,上半年已轮换220人。
3.关于内部管理不严、外部监管缺失的问题。重点针对个别项目投产前风险防控不足、投产后疏于管理的问题,立即进行环保整改,并取得相关资源国和合作伙伴的理解配合,目前已运行正常。进一步加强上对下监督力度,对海外项目的审计、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全覆盖。一是开展境外资产清理排查,对全部91个油气项目分在产类、勘探建设类、战略类分别进行管理监督,梳理出16项业务监管需求清单,正在制定新的《海外资产监管办法》。二是加强海外项目投标决策、前期投资管控、项目后评价等方面管理。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前增加了需履行最终投资决策的程序;在系统梳理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海外项目尽快启动后评价工作。三是加大对海外地区公司、项目公司联合监管力度,实现审计三年全覆盖,把巡视制度引入到海外项目,力争实现对中方主导的项目巡视三年全覆盖的目标,并加大涉及海外项目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集团公司拟在海外增设三个代表处,统筹甲乙方协调管理,加强对海外投资项目跟踪检查。四是深化海外业务管理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年底前在集团公司层面理顺对海外油气业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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