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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约谈暂行办法实施一年多 多地政府负责人被约谈【2】

2015年09月12日09:2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字号

原标题:环保部约谈暂行办法实施一年多 多地政府负责人被约谈

约谈制度往何处去?

未来将更重视预警性约谈,考虑邀请公众参与

“约谈作为环保监管的新手段,还要落在监管效果上。”刘长根表示,约谈之后,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通过定期开展整改情况调度,聚焦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问题,持续传导督查压力。同时,根据公开约谈要求和整改时限,及时组织后督察,统筹暗查与明查,综合使用常规督查与突击检查,提高督查有效性,深入了解各地实际整改进展。

约谈成效有目共睹,但环保工作者也有一些担忧。“约谈市长,市长面子挂不住,回去收拾环保局长,最终变成环保部门的‘自残’”,有人如是说。驻马店市对7名政府责任人员免职、警告,其中4名是环保系统的工作人员;保定市安新县给予对违法建设项目整改缓慢负有监管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陈建斌、副局长张怀玉行政警告处分,这些事实似乎印证了这种说法。

对此,汪冬青表示,约谈的目的是督政,环保工作出了问题,该谁的责任追究谁的责任,一些地方追究了基层环保部门的责任,也追究了相关的其他部门的责任,只要不偏颇,就没有错。

被约谈的名单越来越长,也让人担心这项有效手段被滥用。“环保部的约谈原则是根据需要选择重点,形成示范效应。”汪冬青表示,地方政府负责人必须检视自己的工作,防止被约谈的风险,不能等到鞭子落到头上的时候才整改。

约谈分为两类:诫勉性约谈和预警性约谈。“目前采用的基本都还是诫勉性约谈,未来我们将更重视预警性约谈,希望以此提示风险,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汪冬青表示,今后,约谈将更注重宏观,从区域发展角度找到矛盾所在,提示区域发展问题,促进产业升级。约谈的公开性也会升级,将吸收专家建议,尝试邀请公众参与。

(责编:盛卉、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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