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这么辩白:
体检报告交付给了公司,且已用网站履行告知义务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辩称:“我中心为原告进行健康检查是建立在我中心与某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之上,体检报告都是交付给公司。”法律上规定,体检机构如果在发现体检人员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时,才有义务向体检人员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书面的告知义务,除此以外,体检机构应当将体检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再将体检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在目前医疗资源紧张情况下,如果体检报告有一项有异常就要求体检机构告知体检者,体检机构难堪重负。且体检机构没有体检者联系方式,难以直接交付书面体检报告。”
此外,疾控中心还表示:“中心已经向原告履行了告知义务,履行方式是利用网站,原告可以凭自己身份证以及检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流转单上的条形码就能查到所有的体检结果,所以不存在我中心故意隐瞒体检结果的问题。”原告三次体检未向用人单位索要体检报告,也未向相关劳动部门反映,也未向体检机构提出,时隔3年,原告没有去治疗或咨询,这一责任应当由原告自己承担。
疾控中心也强调:“我们进行的是职业病检查,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的尿蛋白2+、隐血3+并不能推定为就是尿毒症,体检结果有很多原因都会检测到2+,所以作为体检机构,只要求其进行复查。”
法院最后这么判的:
两被告均有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002年公布施行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因此,无论该体检报告异常项目是否涉及职业病,两被告均负有告知义务。
若两被告其中任何一个履行该义务则可以避免或延缓原告损害结果的发生。最终法院认为两被告过错责任较大,结合鉴定报告确定的因果关系参与度,判决两被告对张师傅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张师傅最终获得了近16万元的赔偿金。
(来源:扬子晚报)
![]() |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