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总体协调组织由中国科协牵头,有关扩大试点项目对应的政府部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4个政策扶持部门,以及扩大试点项目承担学会参与,建立定期协商制度,统一部署,联系会商,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政府部门要明确分管司局,加强协调对接。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和“人随事走”要求,统筹研究相关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二)建立项目实施团队。每个扩大试点项目由承担学会与对应政府部门组成项目实施团队,承担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中国科协可派人加入团队。扩大试点学会要明确负责人,成立专门机构。
(三)明确综合协调部门。中国科协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扩大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能,向中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承担跟踪服务、考核评价、研究论证、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协调保障等工作。围绕扩大试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调整组织构架、充实工作人员,可从扩大试点项目所对应的学会抽调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五、有关工作制度
(一)分工责任制度。扩大试点项目对应政府部门、承担学会与中国科协签署《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方式等,确定项目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质量要求、量化考核指标和资金来源等。
(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实施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学会秘书长以上级别的学会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事项应按照民主决策的程序,由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三)例会督导制度。定期召开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例会,交流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制定阶段目标和推进重点,统筹推进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问题。
(四)信息交流制度。建立扩大试点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在中国科协网站、扩大试点学会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开发布工作进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建立网络信息交流平台。
六、工作流程
扩大试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严格遵循工作流程,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质完成。
(一)筹备协调阶段
1.向中央报送扩大试点工作方案;
2.按照中央审批的工作方案,与扩大试点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具体项目对应的政府部门协商沟通,明确扩大试点范围,遴选试点参与学会;
3.指导各参与学会分别编制扩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对应政府部门审查;
4.启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相关规范的研究。
(二)部署动员阶段
1.召开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
2.扩大试点项目承担学会与对应政府部门协调沟通,明确项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工作模式、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完善扩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中国科协汇总后,报中央审批;
3.中国科协、扩大试点项目承担学会与对应政府部门签署项目任务书。
(三)实施阶段
1.指导督促各相关学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2.健全扩大试点工作协调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和评估机制;
3.及时了解有关政府部门对扩大试点项目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对扩大试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适时对扩大试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扩大试点工作绩效报告;
5.初步形成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相关规范,并征求有关政府部门和学会意见。
(四)系统总结阶段
1.指导学会开展扩大试点项目总结,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2.全面总结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项目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3.梳理形成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的分类承接模式、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编印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典型案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中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中国科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沟通工作,改进和完善对学会培育、扶持的政策法规环境,形成稳定、有效的学会监管和业务指导体系。
(二)形成工作规范。中国科协要会同中央编办、科技部、民政部等部门,制定推进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规范,把试点经验凝炼上升为规范性文件。重点建立完善适度竞争的学会择优遴选机制,以综合实力、管理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的承接资格条件和履职能力标准,引导激励学会建立社会化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机制。
(三)提供经费和政策扶持。完善相关的社团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学会能力提升专项,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学会提高承接能力。加强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等的协同性。按照相关改革要求及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研究明确适合向学会购买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扩大试点学会给予扶持。有效利用学会工作成果。
(四)提升学会能力。按照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学会服务创新、服务社会和政府、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一流学会集群的“火车头”作用,完善学会内部治理机构,培养专门队伍,加强学会自主、自治、自律能力,形成成熟的现代科技团体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切实把学会建成可负责、可问责的现代科技团体。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17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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