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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安全法:公民因支持国家安全受损可获补偿【2】

2015年07月02日08:15  来源:央广网  手机看新闻  字号

原标题:新国家安全法:公民因支持国家安全受损可获补偿

  公民因国家安全工作所致损失可获补偿

  国家安全法还对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做了规定,包括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等。同时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成亮点

  此次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其中的一个亮点。郑淑娜解释,国家安全法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三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中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第七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十六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专门规定了人民安全的内容,“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等。这些规定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中国国家安全法的定义并非过于广泛

  部分外国媒体认为中国的国家安全法的定义过于广泛。对此,郑淑娜表示,“国家安全”一词,在上世纪中叶被西方大国应用于法律规定。半个多世纪以来,从一些西方国家的国家安全战略和相关国家安全立法来看,对此定义不完全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有的国家把它称为“生死攸关的利益”、“极端重要利益”,包括生存、独立和发展等方面。任何负责任的政府在维护核心利益时,都会态度坚决、不容争议、不容妥协、不容干涉。世界各国都是这样做的。中国自然不会例外。

  中国制定的国家安全法,维护的是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了国家核心利益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郑淑娜表示,这个国家安全的定义是明确的,并不比一些国家规定的更加宽泛。

  (原标题:国家安全法高票通过:公民因国家安全所致损失可获补偿)

(责编:潘婧瑶、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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