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的损失”与保险理赔休戚相关

2015年06月11日01:30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扩大的损失”与保险理赔休戚相关

【案情简介】

  去年夏天,李某为自家轿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同年10月,李某驾车外出,行至一山坡路段时,突然感到汽车出现一阵反常颠簸。停车查看,并未发现严重的损害,在接下来的行驶中,汽车连续3次发冲,挡位不清。

  李某停车并与保险公司联系。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他将车拖至修理厂。修理厂检查后发现,该车的变速箱不仅外部严重受损,内部的阀体、轴承等部件也都烧损。修理厂建议更换变速箱总成,修理费预计4.5万元。

  车修好后,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了解李某行车的全过程后认为,由于李某托底继续行驶,导致变速箱内部受损。于是,保险公司决定缩小赔偿范围,只赔付变速箱外部损失。李某因此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遂打电话诉至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果】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某在停车检查后又驾车行驶,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部分,保险公司是否应予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变速箱内部烧结是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后,李某未采取适当措施检查修理反而继续行驶所致,属扩大的损失。对扩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李某则认为,作为一名普通司机,只有通过车辆能否继续行驶才能判断是否发生了保险事故,自己继续驾车行驶的行为并无不妥,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全部损失。

  调解员认为,本案车辆的事故症状并非普通司机所能准确判断。李某作为一名普通司机,缺乏专业修理知识,其主观上无法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只有通过车辆能否继续行驶才能判断是否发生了保险事故。也就是说,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经必要修理而继续使用车辆,不存在故意扩大事故损失的主观故意。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考虑赔偿李某的全部损失。

  结合保险法相关内容,调解员对保险公司进行了说服工作。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李某此次事故中保险车辆的全部修理费用45000元。本案争议就此化解。

  注:以上案例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供

  京华时报记者 牛颖惠 整理

(来源:京华时报)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