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文物,刺痛的文明——政协委员建言为文物罩上“金钟罩”【2】

2015年03月13日15:52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哭泣的文物,刺痛的文明——政协委员建言为文物罩上“金钟罩”

   城乡建设之疏:官商勾结、权大于法、罚难震慑

  近十余年来,国家在文物保护的法制建设上不断加强,先后修订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各地也制定了文物和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虽然文物保护工作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但目前“法人犯法”问题尤为突出。张凤阳表示,特别是一些官员与房地产利益集团勾连在一起,形成利益输送关系,致使‘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不仅对大量文物古迹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更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

  据了解,目前大规模旧城改造中的房地产开发,是造成文物大规模灭失的重要原因,而处罚额度过低的罚款,也难以对违法拆建的房地产商形成震慑。

  “现行文物保护法对拆除一般文物的情形,仅规定了50万元上限的行政处罚。而在房地产市价动辄每平米数万元的情况下,拆掉一处文物建筑,就可以为房地产项目腾出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利润空间。”张凤阳说。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侯露指出,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破坏性开发现象屡禁不止,大量拆旧建新中,一些古旧建筑、历史街区、人文景观、名人故居被毁,破坏了城市文化遗存的完整性和延续性,拆掉真文物、建造假古董的现象更时有发生。”侯露说。

   政绩追责、执法督察、刑事立案:为文物罩上“铁布衫”

  针对一些地方官员对文物法律法规不了解甚至漠视的现状,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建议,将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执行实效列入地方领导的年度考核,并建立对政府部门的问责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则认为,当务之急是研究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加强国家文物局的执法督察力量。励小捷提出,可参考国土、环保等资源环境类执法监管模式,建议国务院授权国家文物局,对地方政府落实文物保护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督察,促进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责任。

  张凤阳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可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将严重破坏文物行为纳入刑事立案范围,对公职人员故意损毁文物古迹的恶劣情形,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以避免地方主管部门对文物犯罪案件出现立案不送、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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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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