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委书记:要建立领导过问案件记录制度【2】

2015年01月27日09:05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北京政法委书记:要建立领导过问案件记录制度

  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有记录

  新京报:依法治市文件中也提到,要建立领导过问案件记录制,具体如何运行?

  杨晓超:目前正在研究意见。包括领导在内,凡是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要有记录,要留痕,不能说踏雪无痕。一旦案件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就要负责任。同时,过问案件也不能干扰案件,不能干预司法公正。

  新京报:那对于法官个人而言,办错案子怎么办?如何建立职业记录?

  杨晓超:这就是终身负责制。目前还没有具体进行制度设计安排,总的方向是,无论未来人在哪里,都要对曾经办过的案件负责,包括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错误,也要负责。

  新京报:今年中央提出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这意味着什么?未来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又将如何考评?

  杨晓超:那就要用更符合司法规律、更科学的方式来取代,比如把这些批捕率、起诉率取消后,针对如何提高司法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公正设定相应指标。就如同花钱一样,考核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不是说花了多少钱,而是看钱花得好不好。比如过去是看起诉率,下一步会不会考核错案率?另外比如考核公安方面,也要看老百姓的安全感强不强?如果安全感不强,那就不能说工作好。

  新京报:四中院作为一家跨区域法院,现在是跨越了区县一级,未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有没有可能出北京、辐射到周边?

  杨晓超: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目前还只是在省域范围内。

  新京报:未来法院检察院在人财物方面将如何改革?

  杨晓超:目前,知识产权法院、四中院已经由市级财政保障。未来区县法院的财务都将是市级财政保障。

  新京报:北京提出要建立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设北京法治建设智库,是否会吸收一些有经验的律师进来?

  杨晓超:增加资深律师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我认为这也是合理的。法律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对于参政议政、立法监督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择需要保持多样性、广泛性,因此如何实现还要综合考虑。新京报记者 张媛

  总而言之,审判委员会大的方向是减少对个案的干预,没有这一条,所谓“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就谈不上了。即便研究个案,也更多的是研究法律的适用和重大意见分歧。

  包括领导在内,凡是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要有记录,要留痕。一旦案件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就要负责任。同时,过问案件也不能干扰案件,不能干预司法公正。

  ——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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