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保安介绍民警受贿获刑
北京市保安公司海淀分公司的保安员刘某,利用自己在海淀区看守所担任保安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两名在押人员家属牵线,通过给管教民警送钱物,为在押人员提供生活便利,把自己打造成了架在在押人员家属和看管民警之间的“桥梁”,以至于其中一名在押人员俨然成了牢头狱霸,最终遭到举报,导致案发。日前,昌平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判决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看管民警王某也被另案处理。
保安队长牵线
38岁的刘某案发前是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派驻海淀区看守所保安班班长,负责整个看守所保安班的日常管理、保安岗位分派。刘某本人的具体岗位为看守所接待室外围安保工作。
昌平检察院指控,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刘某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其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担任保安员的工作便利,在明知道在押人员刘海(化名)家属李某欲通过行贿谋求管教民警对在押嫌疑人予以照顾的情况下,仍将李某介绍给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管教民警王某认识,多次为双方保存、转交行受贿款物,并安排双方见面。管教民警王某通过被告人刘某介绍,从李某和另一名在押人员家属处收受贿赂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等物品共计人民币一万余元。被告人刘某从中获取一张面值一千元的美通购物卡、三条玉溪牌香烟、一辆玩具汽车。
看管民警纵容狱霸
海淀看守所的看管民警王某也已经被另案处理。案发前,王某是海淀区看守所六中队的管教民警,从2012年5月开始负责刘海所在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据王某交代,其从2012年3月份任海淀看守所管教,职责是负责所管辖监室的在押人员生活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2012年七八月份,看守所另一名民警曾打招呼让其关照一名叫刘海的在押人员,之后没多久,刘海调到了王某监管的监区后,保安队长刘某又多次找到他,说刘海的家属要见他,他答应去见刘海的媳妇李某,并收受李某给的人民币、购物卡和加油卡等钱物。
王某称,每次刘某都是通过内部电话传话,然后先接下家属东西,再给他,家属给的钱款基本上已被挥霍一空。而“拿人家手短”的王某,也给予了刘海不少关照。王某承认自己给刘海带过吃的和烟,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此外,还安排刘海在监室内当“头板”,成了所谓的“牢头”。多名在押人员作证称,刘海在监室存在殴打他人、克扣采买等牢头狱霸行为,而向王某反映该情况后,王某并没有处理。王某承认是自己纵容给了刘海的牢头狱霸行为。
介绍贿赂获刑半年
庭审中,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辩称其之前的供述部分不属实,是另一名管教民警答应帮刘海“安排”的,和刘海家人见面也是那名管教民警安排的,自己只是帮忙转交过三次物品。其辩护人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为由,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向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已构成介绍贿赂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的辩解意见以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法院依据在案证据查明的事实不符,且无法律依据,因此不予采纳。对于刘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昌平法院以介绍贿赂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晨报记者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