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8月14日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要刑拘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逾百天之后的12月2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最终同意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一个关于对“醉驾人大代表”的刑拘《提请》却历时逾百天,从票数未过半到全票通过,前后两次投票,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国贫县的人大代表又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12月4日,中国第一个宪法日,央视《新闻1+1》用很长时间的篇幅,和宪法专家讨论上海警方提请刑拘福建省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一波三折的新闻。
“央视在第一个中国宪法日当天,就大篇幅剖析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警方提请拘留人大代表事件,我们压力非常重。”12月5日,周宁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家灼告诉华商报记者。
华商报记者同时了解到,当天下午4时,周宁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反思张裕明事件,同时进行法制学习。
这一切,还要从今年8月份说起。
人大代表醉驾,驾车逃离
今年8月12日凌晨,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泗泾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前往泗泾镇横塘桥村处理一起纠纷案件。
警察到达现场后,当事人张裕明已经驾车逃离现场。警方随后又接到报警,张裕明致“单车交通事故”。
上海警方的书面材料称,“抽检期间,张裕明极不配合执法,使用各种方式拖延抽血时间,并有推搡辱骂执法民警的严重行为。警方通过对张裕明抽取血样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醉酒驾驶”。
在此过程中,张裕明自称是福建省周宁县人大代表以及某商会副会长,警方为了严谨起见,另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和鉴定,张裕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5mg/ml,达到了醉酒状态。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性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否则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为此,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8月12日下午就让张裕明回家了。
8月14日,该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这份发过去的公函,却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放了两个多月才得到回复,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人大开会表决,8票赞成、8票弃权、1票反对
10月24日,周宁县召开十六届第二十五次人大常委会,大会一共有17名委员(共21名委员,4人请假)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若票数过半,则通过。
这个表决后来令外界一片哗然,也出乎了周宁县人大的意料。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弃权8票、反对1票。因为没有经过半数委员同意,也就是说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不同意上海警方刑拘张裕明。
这个尴尬的结果使得该县人大常委会迟迟未将结果回复给上海警方。直至10月31日,才向上海警方通报了投票结果。
这个结果似乎也令上海警方措手不及。回函也在上海警方处沉默了一段时间。
熟悉此案的人称,那段时间,上海警方和周宁县人大都在研究这个“棘手的问题”。
11月25日,“澎湃新闻”披露了事件的过程,外界一片哗然。11月27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动联系警方,希望其能再次提出申请。在上海警方再次提出申请后,12月2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表决。
这次,21名委员全部出席,周宁县人大虽然没有透露最后投票的具体结果,但是,委员们最终表决还是同意对张裕明进行刑拘。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仕强曾给媒体解释,常委会一般2个月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召开。
在10月24日刚召开完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后,12月2日再次召开26次会议,确实能看到该县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华商报记者还发现,8月14日上海警方已经发函给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对张裕明进行刑拘。而8月21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时,委员们并没有对此进行讨论。这到底为什么呢?
二次投票,21位委员一致同意
12月8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仕强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
郑仕强说,此事发生后,全部接受的是电话采访,还是第一次面对面地接受记者采访。
郑仕强说,上海警方的提请刑拘函,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是在8月19日接到的。因为,按照规定,他们此前已经订好在8月21日召开县十六届24次人大常委会。
郑仕强说,按照工作程序,他们接到上海警方的提请函后,主要审查代表是否因为“履职获罪”“因言获罪”和以上警方的“打击报复”。
下来才审查警方的主体资格、手续等等是否完善。在经过一系列审核后才能决定是否当做议案进行审核,同时还要保证提前一周到10天给参会的委员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通知。
“从时间来看,已经不适合将此案当做议案在此次会议上进行投票了。”郑仕强提到,10月31日,他们给上海警方主要回复的是人大常委会投票的结果,并没有将不同意刑拘的正式函发给对方。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双方都留有一定的空间来沟通和协调,谁知道当地警方将这个表决结果当做最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告诉给媒体了。”县人大另外一位领导说。
华商报记者问,按照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常委会不正确的决定,那么当时人大怎么没撤销这个决定?
“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此事。同时也只是将委员表决的结果通知对方,希望能进行再沟通,没想到后来事件如此发展。”郑仕强说。
“在媒体没有公布此事时,县人大已经感觉此事重大,最后召开过3次会议学习法律、统一认识,顾全大局。但是我们也要尊重每位委员的选择。”郑仕强说。
“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已经公布了结果为8票赞成、8票弃权、1票反对,为何不能公开第二次投票结果呢?”对于华商报记者的提问,郑仕强说,“我们第二次21位委员一致同意刑拘张裕明。”
县委书记强调,全县上下要讲党性,重法治
郑仕强说:“通过此次事件,我们也认识到我们的法律知识、履职水平等等有所欠缺,但也暴露出了法律一些地方的空缺。比如,人大常委会在接到警方提请刑拘的申请多长时间内,应该给予答复,法律没有详细规定。”
“我们和上海警方在此次事件中,都在一边摸索和请教一些法律权威专家,甚至一些做法是按照惯例和专家的意见来进行。因为法律对此没有细化规定,希望我们的教训能对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有所帮助。”当地一官员如是说。
12月2日,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刚表决完同意对张裕明进行刑拘后,当地官方周宁网就在中午12时20分刊文《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
此前的11月27日,在外界一片质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时,周宁网连续两次刊登文章,《周宁人大: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颇有意思的是,两次刊文时间都非上班时间,一次是凌晨4时,第二次是晚上8时48分。
文章中提到,对媒体的监督,周宁县人大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12月5日,周宁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家灼告诉华商报记者,“我们人大代表依法执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确实有待提高,同时不否认有地方保护的因素。”在媒体的高压下,12月5日,周宁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书记陈鸿飞强调,全县上下要讲党性,重法治,优环境,促发展。
参会的一位官员给记者透露,此次大会几乎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都参加了,会议开得时间较长,气氛很沉重。显然张裕明事件深深地触动了地方领导的神经。
“家乡荣辱感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是此次大会多次强调的。同时,华商报记者也注意到,周宁网在首页也打出了“讲党性 重法治”的大字。
一个颇具争议的人大代表:曾因打架被判刑
张裕明是什么人呢?这个接近80后的大男孩,在引发全国关注后有什么背景和故事呢?
近日,华商报记者在周宁县进行了采访。张裕明家位于周宁县城约2公里处的城中村。这里家家户户都是五六层的楼房。张裕明的母亲说自己的儿子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遇到什么事情她也不知道。
一些村民说,张裕明和村主任的哥哥陈寿强关系很好。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陈寿强,他说张裕明这个人很义气,平时一些“五保户”家里有什么事情,张裕明都会进行资助。记者让他举一些事例以便证实,陈寿强却说不知道。
张裕明家附近的3名和其年龄相仿的男子也说,张裕明口碑很好,经常做一些公益事情。但到底做了什么公益事情,他们也说不清楚。
在采访中,一位年约60岁的男子将记者拉到他们家,关起门很小声地说,张裕明早期经常聚众打架,当年在选举人大代表的时候,都是社会上的闲人拿着票箱拉选票。“我就是没有投他的票,他也没有将我怎么样。”
这位男子说,他是看着张裕明长大的,“他还干过公益?不要说他5块10块资助别人,只要不去谁家闹事就好了。”
这位男子说:“真不知道,他这样的人为何能当选人大代表。”这位男子还透露,张裕明还有过前科——坐过牢。还有村民说,张裕明在上海可能从事赌博的非法活动。
华商报记者在周宁县警方处了解到,1999年10月,张裕明在周宁县南街涉嫌殴打郑健辉,因为导致受害人轻伤被判刑,曾在当地“政和监狱”服刑。当地一位资深警官证实,张裕明当初曾混社会,后在上海发迹,偶尔在家搞一些慈善活动,“口碑不是很好。”
12月7日晚上,张裕明在接受华商报独家采访时说,当时因为年轻打过架,也确实坐过牢。
对于如今醉驾的事件,张裕明说:“对不起家乡人民和全国人民,希望大家给我一次机会,我还很年轻……我以后车都不想开了。”同时记者了解到,张裕明有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6岁。
张裕明否认自己在上海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昨日凌晨他给记者短信回复,“清者自清”。
以“醉驾代表”案为契机,营造依法治国官场风气
周宁县基层公务员周小强(化名)认为,周宁县否决刑拘“醉驾代表”并非简单孤例。
10年前,周宁县县委书记林龙飞案件,引起全国媒体的聚焦。新华社曾经写道,“当地群众私下里都叫林龙飞为‘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
新华社记者曾经列举了一张表格,表格中27名官员买官的价格一目了然,从10万元钱买财政局长、建委主任到5000元钱买土地局纪检组长,林龙飞来者不拒。
新华社记者如此描写当年情景:上梁不正下梁歪。林龙飞的一把手“表率”作用,把周宁官场变成个“大染缸”,白的进,黑的出,一批过去很好的干部变质了。
当地政府部门通报称,林龙飞被查处后,在原县领导班子中,先后有1名县长、1名组织部长、2名副县长被查处,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涉嫌花钱买官,邻县1名副县长也因涉案被查处。
新华社记者最后统计:在林龙飞腐败案中,周宁县重要部门的领导无一幸免。
在林龙飞执政期间,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强奸受害少女被重罪轻判事件,又引起舆论反弹。最后在媒体的监督下,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该局长最后得到重判。
2004年12月31日上午,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龙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当时林龙飞提出了上诉。周小强给华商报记者说,终审判决的时候,据说此案因为林龙飞有立功表现,死刑改判为死缓。不过相关消息封锁很严,外界都不知晓。对此,记者没有得到核实,网站上也没有林龙飞二审的任何消息。在接受采访的官员中,提到林龙飞的问题时,大多笑而不答。
周小强说,周宁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全县20万人口,近半数在外地经商或打工,家里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
他认为,林龙飞案件对周宁官场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对法律的践踏,不可能因为林龙飞的入狱而画上句号,“很长时间都难恢复元气。”
周小强希望,当地领导能以“醉驾代表”案为契机,认真的、深刻的、全面的进行洗礼和反思,真正在周宁营造出敬畏法律,依法治国的官场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