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据海南省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对临高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董冠琼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董冠琼在担任临高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期间,长期赊账吃喝,挥霍浪费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的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董冠琼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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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耿聪、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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