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特殊群体,这就是朝鲜、越南、日本、印度、奥地利、波兰、英国、美国、苏联等国的外籍中共党员(以下简称外籍党员)。他们都有在中国工作或生活的经历,时间有长有短,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也长短不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接受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主张,愿意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幸福事业贡献力量,最终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对于这个特殊群体,人们了解得不多。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党章对吸收党员没有国籍限制
中共一大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过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中共三大、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第二次两个修正章程,都保留上述表述。
1945年通过的七大党章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由于共产国际已经于1943年解散,所以七大党章没有再提党员的国籍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和正面回答。
在1956年中共八大党章中,第一次规定只有中国公民才具有入党资格。八大党章规定:“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并且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都可以成为本党党员。”也就是说,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中国国籍的公民;外籍公民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召开的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党员的国籍问题上都明确要求:只有中国公民才能入党。拥有中国国籍,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资格的最起码条件之一。
中国共产党吸收外籍党员的有关规定,主要受共产国际和苏联党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在有关党员国籍问题上的有关规定及其变化,主要说明了三个问题:
首先,是受到共产国际即第三国际的影响。
共产国际是列宁创建的国际联合组织。1920年8月,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第17条规定:“共产国际每一成员从一国迁至另一国时,应受到共产国际当地成员的兄弟般的帮助。”1924年7月,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中,对上述问题有了进一步原则性的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各国党,每一国家只能有一个共产党组织参加共产国际并成为它的支部。该章程第35条规定,共产国际各支部成员移居他国时,必须参加所在国家的共产党组织。不过,这一规定,除少数例外,大多数国家的共产党支部并未立即执行。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时得到过共产国际的帮助。中共成立的第二年,便正式决定加入共产国际,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在此前后成立的其他一些国家的共产党也是如此。因为都在列宁创建的共产国际的旗帜下、作为一个国际联合组织而活动。所以,各国共产党都是共产国际的所属支部,相互间也是同志式的、平行的组织关系。为此,1922年的中共二大党章规定:“已经加入第三国际所承认之共产党者,均得为本党党员”。1923年中共三大基本保留上述规定,新加内容为:“凡已加入第三国际所承认之各国共产党者,经中央审查后,得为本党正式党员。”1925年召开的中共四大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变动。1927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除保留上述要求外,新加了一条:“凡党员转移国外,须得中央之同意及第三国际之介绍,始得为所在国共产党员。”
同时,受到俄国党、联共(布)党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党章,较多地参考了列宁创建的俄国党的党章。俄国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没有对党员的国籍有所限定。1939年3月召开的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十八大党章规定:“凡承认党纲、在党的一个组织内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的人,都可以作为党员。”受其影响,中国共产党也作了相应的规定,直到1945年的七大党章也没有关于党员国籍的限定。直到1952年10月苏联共产党十九大章程有了变化,明确提出要“苏联公民”才可以成为苏联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也在1956年的八大党章中做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逐渐成熟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逐渐积累组织建设方面的经验。在党员资格的有关规定上,虽然曾较多地参考和学习了国外的经验,但越来越多地是适应中国革命发展的要求,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中国共产党自身地位作用的变化。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如果没有中国公民的身份,根本就不能在中国合法地长期生活和工作,更谈不上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以,根据实际情况,1956年中共八大作出有关党员国籍的规定。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建设方面进步和更加成熟的表现。
外籍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原因:理想信仰类、感动吸引类、教育转变类、按照规定类
外籍人士为何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直接的前提条件来讲,是因为他们来到了中国;就具体情况来讲,却因人而异。从总的情况来看,可以大致分为:理想信仰类、感动吸引类、教育转变类、按照规定类。
主要是源于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和信仰。有的人在来中国前,就已经是革命者或马克思主义者,有的参加了所在国的共产党组织,甚至还在党内担任重要职务。因此,他们和中国共产党有着相同的理想信念,有着为国家民族奋斗和为人类进步事业献身的强烈愿望。他们是以国际主义的境界参加到中国共产党的队伍中的,力图与有着共同理想的中国共产主义者一起,在超越了民族和国界的基础上并肩战斗。因为有着共同的理想信念,这些人参加中国共产党后,很快就受到信任,担任起重要的领导职务。
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和感动。这类人士中,有的人原来对中国充满好奇。来到中国后,有机会接触到中国共产党,很快被中国共产党的巨大力量所吸引,发自内心地拥护、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的人之前没有参加过政治党派,对政治活动也不感兴趣。但到了中国,接触了中国共产党,了解到中国共产党的理想和实践,他们的思想认识发生了重要变化,对中国共产党由同情、理解到拥护、赞成。有的人还将自己所见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进行比较,发现中国共产党廉洁清正、无私奉献。正是基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使他们在政治上提出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
源于在中国所受的教育和震撼。有的人是作为日本军人来到中国战场,但因为被俘而接触到中国共产党,思想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他们慢慢地从所受的日本法西斯教育下解放出来,逐步认清侵略中国的战争性质,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这种思想的转变是颠覆性的,由最初的“侵略有理”转变为反对侵略,由最初的反共到理解共产党,愿意成为共产党的一员。虽然经过了十分痛苦的过程,但却完全获得了新生,获得了新的政治生命。
遵照共产国际的决定。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有不少旅居中国的朝鲜共产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们主要活动在中国的上海、东北等地。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主要是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和“一国一党”的原则。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和朝鲜共产党,都是共产国际这个国际联合组织的一个支部。所以,遵照共产国际的指示,实际上也是共产党的纪律要求。
因为资料的缺乏,也不排除有的外籍人士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出于其他复杂的因素。
外籍党员发挥了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外籍人士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从总的情况看,大多数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一些外籍党员参加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参加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
这些外籍党员大多数对中国人民怀着真挚的感情,对中国共产党有着正确的认识。他们有的是著名的作曲家,有的是医术高超的医生,有的是业务精湛的翻译,绝大多数都是中国共产党内极为缺乏的、学有所长的行家里手。他们的工作出类拔萃。他们大都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智慧和精力奉献给了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为增进中外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是别人不可替代的、特殊的作用。
吸收外籍党员,不仅有利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而且有助于增强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信念。外国人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事业的正义,说明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这对中国共产党员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和鼓舞。同时,有助于提高全国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吸收外籍党员,表现了开阔的胸怀和包容性。一切革命力量,包括外国仁人志士,只要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就可以被吸纳到这个组织中,加入到这个队伍中,为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而奋斗。
再有,吸收外籍党员,有助于产生良好的国际影响。外籍党员虽然数量不多,但由于身份特殊,往往能够在国际上产生影响,直接影响到国际社会对中国共产党的评价,对扩大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影响产生积极作用。当然,外籍党员的作用和影响也是复杂的。有的外籍党员也曾起过负面作用。
由于外籍党员的地位和作用特殊,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和慎重对待外籍党员
许多中共领导人都非常重视外籍人士入党之事,亲自担任入党介绍人。如在新四军工作的奥地利医生罗生特提出入党申请后,新四军军长陈毅不仅应邀为他介绍自己的经历和对党的认识,还和新四军宣传部部长钱俊瑞一起担任罗生特的介绍人。1949年上半年,中共中央有关部门还专门规定:外籍人士入党必须报中央批准。
同时,中共对吸收外籍党员非常慎重,往往要经过严格的考验、锻炼和审查。他们有的经历了战争年代的出生入死,有的经历了各种困难和挫折。来自奥地利的傅莱,1942年递交入党申请书,1944年才如愿以偿。来自日本的佐藤猛夫,1942年6月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经过1年预备期,1943年6月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在新中国前进的曲折道路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们中的一些人遭受冲击。但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坚诚和信念,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撑。如有的外籍党员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把一个当初超过一半人口是文盲的国家建设成富强的新中国是很了不起的。”在选择回国享受富有的生活还是继续留在发展中的中国时,回答是“我在中国参与了一项伟大的实验,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这个实验至今还在进行,我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将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半途而废”,坚信中国共产党会“勇于正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他们忠于自己的理想,从不动摇自己的信念。(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李蓉)
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部分外籍人士
毕士悌,朝鲜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南昌起义和长征。1936年2月22日在指挥强渡黄河战斗中光荣牺牲。
洪水,越南人,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授予军衔的唯一一个外籍将军。
马海德,美国人,因为工作成绩突出,1940年前后被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罗生特,奥地利人,1942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新四军军长陈毅和新四军宣传部部长钱俊瑞一起作其入党介绍人。
爱泼斯坦,波兰人,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5月至10月参加中外记者团赴延安采访。其间,经他改写,新华社在延安向全世界播发了第一条英文新闻稿。
党史上吸收外籍党员人数最多的一次
1925年4月18日朝鲜共产党正式宣告成立。但到1928年初分裂为3个小组织。同年共产国际六大取消了朝共产党的共产国际支部资格。在此情况下,共产国际指示在东北的朝共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0年3月20日后,有430名原朝共党员分别加入中共满洲省委各地组织。接着,其他朝共派别也先后发表宣言,号召以个人名义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在东北的朝共党员很多人都加入了中共。这是中国共产党吸收外籍党员人数最多的一次。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