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女子身陷盗窃疑案被关押1年8个月没结果 宣判前公诉部门撤诉
在两次公开审理都无结果之后,嫌疑人走出看守所,但仍被监视居住。记者洪波 摄影
一个8200元的“盗窃案”,在开封并非大案,但由于缺乏证据,导致该案多次审讯无果。警方认为,该案铁证如山,嫌疑人构成盗窃罪;而被告方称,该案漏洞百出,是人为制造的“冤案”。在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11月18日9点30分,开封龙亭区法院决定公开宣判此案,但两个小时过后,公诉部门突然决定撤回对被告人王娟(化名)的起诉。而此时,王已被限制自由一年零八个月。
平地风波
中介带客户看房两天后,房主称丢了8200元钱
38岁的王娟是开封一社区职工,其业余时间在姐姐经营的房屋中介,当二手房买卖经纪人。柳慧(化名)是一名大学教授。柳在开封有一套房子,在王的房屋中介登记,打算出售。2013年3月15日,一对情侣通过该中介,看中了柳的房子。当晚6点30分左右,王和柳约好看房时间后,领着这对情侣到柳家看房。
其间,柳一直在客厅打电话,王娟和这对情侣在房内看房。20多分钟后,几人看过房后离开。但直到3月17日上午11点,柳称,她放在卫生间地上的8200元钱没了。她为装修房子,3月9日从亲戚处拿了4万元钱,装在一塑料袋中,放在卫生间。她曾抽出1万元,从中拿走1800元,将剩余的8200元钱扔在卫生间地上。
柳认为:王娟等人走后,还有人看过房,但这都是熟人,不会拿钱。柳怀疑王娟拿了钱。
争执不下
双方都报案,一个要抓贼一个要证清白
柳慧和王娟联系后,王否认拿钱,让其报警,并找来俩看房人,希望澄清此事。3月17日下午5点,看房人来到王所在的房屋中介。其间,柳也带一男子赶到,称该男子是其侄子(后证实该男子是办案民警),原来当天下午4点左右,柳已向开封公安局柳园口分局报案,反映丢钱一事,该局当即立案,并指派3个办案人员找王娟取证。王娟报警以证清白,110民警赶到后,从门口车上下来两个办案民警,向110民警解释情况。
下午5点17分,办案民警将王娟以嫌疑人身份传到分局,次日上午11点,即以盗窃为由给王办了拘留手续。2013年4月2日,王因涉嫌盗窃被逮捕。
第一次庭审
因证据不足,持续9小时
一波三折
两次公开审理无结果,嫌疑人被监视居住
当天庭审过后,法院并没宣判此案。而是在开庭一个月后,将该案发回公诉部门补充侦查。补充侦查过后,今年6月12日,王娟再次站在被告席上,法院再次以庭审直播方式,公开审理该案,并邀请公、检、法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这次庭审,警方分别找到看守所的两个女嫌疑人和一管教干警出具的3份笔录证据,以证明王娟曾在看守所说过偷钱一事。
但王的辩护人认为,3份证据更是漏洞百出,根本无法证明王盗窃的事实。一是两个女号友都系未成年人,询问未成年人须亲属在场;二是当时关押人员在开封,但询问两人竟在新郑;三是王根本不认识二人,而二人在作证过程中,也称王否认偷钱了。第二次庭审,整整持续了8个小时。
这次庭审过后,法院仍未对此案作出判决。今年8月21日,公诉部门再次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该案。
“一个简单的盗窃案,审理了一年多,仍没有结果。”被告人家属提出异议。在8月21日当天,法院最终决定:对嫌疑人王娟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当天,法院通知王家人办相关手续,王娟极不情愿地走出看守所。
不了了之
此后,该案经2次补充侦查,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去年11月30日,公诉部门最终以盗窃罪,对王娟提起公诉。
今年3月18日,开封龙亭区法院在该院二号直播庭,以庭审直播方式公开审理此案。但这起并不复杂的盗窃案,因证据不足,庭审整整持续了9个小时。王娟则当庭否认指控,称当着失主的面,办案民警引诱其说:只要承认,把钱退还失主就可以回家。其间,报案人还进审讯室劝她,称其哥哥是某局局长,只要承认偷钱,将钱还给她,就不会再追究此事。王娟称在忍受不了折磨的情况下,最终被迫承认拿钱。
王的辩护人也认为,此案瑕疵太多。除嫌疑人3次有罪供述外,没任何其他证据印证。而两个和王一同看房的情侣,也证明没看到王实施盗窃。卷宗显示,办案民警在尚未受理失主报案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就将王传唤到审讯室戴手铐讯问,甚至让失主介入审讯,有逼供嫌疑。王的辩护人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是办案民警违反诉讼程序,通过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逼供诱供导致的冤案、错案。请求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
关押1年8个月后,宣判当天公诉部门撤诉
王娟坚称自己冤枉。据王家人称:就在事发前一个月,王曾在路上捡到2000元钱,并想法找到失主,失主还给她送了锦旗。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偷钱。
一熟悉此案的法官称,该案确实瑕疵太多,按现有证据看,根本无法给嫌疑人定罪。按照新刑法疑罪从无原则,王娟应宣判无罪。但这样判办案部门不会满意,最好的结果是,公诉部门主动撤案。法院两次庭审,都采取了庭审直播方式,目的也是为避免冤假错案。
由于缺乏证据,两次庭审过后,法院仍难下判决。今年11月12日,法官通知王娟家属,让其次日到法院商量该案如何解决问题。11月13日下午,法官表示:经过法院研究,该案将直接宣判。11月14日,法院给家属发出庭通知称:11月18日上午9点30分,法院将公开宣判此案。按照法院的通知,18日,王家人早早来到法院2号庭审直播庭,等待判决结果。但到9点30分,法院并没有如期开庭。直到上午11点30分,法官突然出现,给王娟家人一个刑事裁定书称,这就是结果。根据该裁定书显示:王因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12月9日被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公诉部门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法院认为,在宣告判决前,公诉部门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裁定,准许公诉部门撤回起诉。对此,王的辩护人猜测,法院宣判意见应该是无罪,公诉部门在压力下无奈撤诉。
这个结果让王家人感到意外:“有罪就判刑,无罪就放人。一个8200元的盗窃案,限制一个人1年8个月的人身自由,仍没结果。”王的家人表示将会上诉。(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邵婉云)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