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宪法宣誓制度,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
《意见》强调,要扎扎实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做法。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等活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要推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采取过硬措施,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21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