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 朱翃 陈俊)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最新反馈意见中指出,这一问题仍在多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存在。
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万多个,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干部因此被处理。
专家指出,打着“人情往来”幌子的行贿受贿,犹如堤中蚁穴,舟底虫蛀,一旦放松警惕将堤溃船沉。中央巡视组的点名,表明了中央对“人情贪腐”说“不”的坚决态度。
节假日变“进贡日”,大操大办酒宴占违规案近三成
端午、中秋、春节……节假日成了“进贡日”;满月酒、婚丧宴,动辄就随礼成千上万元。中央三令五申下,“人情贪腐”仍屡见不鲜。
仅今年8月份,中纪委公布15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有40多起案件涉及违规办满月酒、婚宴、生日宴、出生宴等,占比近三成。专家分析指出,这些违规办宴的干部多半手握要权,而参加宴者往往怀揣目的。这样的人情往来极易滑向贪腐。
“集腋成裘”,人情往来“成就”千万元贪官。重庆永川区招投标办原主任戴兵7年受贿千万元,除了逢年过节,工程包工老板们要向他奉上3000元-1万元的“红包”。戴兵的生日更是这些老板们不敢怠慢的日子,生日礼金在1万元到几万元。
“集体受贿”,互不避讳收礼猖狂。在深圳环保系统腐败案中,9名被查处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均在年节大肆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礼品。“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办案检察官表示,收受红包礼品在这些人员之间并不是秘密,他们互不避讳,甚至还多次出现代收转交的猖狂局面。
“习以为常”,送礼收礼双方心照不宣。襄阳市樊城区委原副书记鄢汉生操办父亲丧事,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礼金25.6万元。湖北理工学院副院长王青云女儿结婚,其向学院干部职工发放请柬285份,接受亲戚外人员礼金13万余元。
“人情往来中暗含贪腐‘因子’,更可怕的是,不少人对这种打着礼节、情意的贪腐习以为常,甚至认同和维护。”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文军说,“这说明在一些党员干部中长久以来存在这样的问题,也昭示着基层的反腐工作要久久为功。”
“礼”在当下“利”在日后,人情往来成贪腐“挡箭牌”
节日喜庆、婚丧嫁娶本是传统习俗,亲朋好友“随份子”、送礼物也在情理之中。然而,一些地方、一些官员,正是利用这些人之常情而心安“礼”得,以致它膨胀、走样,成为贪腐“挡箭牌”。
有的是不敢不送。“谁送礼了领导不记得,谁没送领导记得”,曾经流传的短信段子,形象地反映送礼收礼双方的微妙心态。上海一位街道干部小李说:“逢年过节或领导家里有啥喜事,不敢不送呀。”而一些反对送礼的人则被视为“不正常”,如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一职工曝出该单位南京项目部“送礼”后,竟被单位同事斥为“叛徒”。
有的是想方设法找机会送。一些企业老板告诉记者,平时给领导送礼稍显冒昧,领导家办事是送礼的最好时机,双方都方便。“送礼并不是直接有所求,而是旨在培养关系,维系情感,在将来某个‘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对此,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教授汤啸天表示,并无直接关系的送钱送礼,有些在行贿情节的认定上有难度,这也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敢于猖狂。
“普通人的人情往来,一般也就三五百元,谁会动辄送几千、几万?如果官员没有了权力,还会不会有人过节跟他‘人情往来’?”上海纪检干部陈炳文认为,“凡是超出一般人情来往的礼金,都不会是‘免费的午餐’。”
对于掌握着公共权力的公务人员来说,尤其应当在礼尚往来的过程中“自清自律”。如果官员对于超出合理程度的“人情往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等反应过来,就会被“糖衣炮弹”击倒在“血泪教训”中。
对“人情贪腐”说不,禁止婚丧节庆送礼打“擦边球”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早有规定,但公务人员在节假日收受的礼品、礼金如何界定却一直规定不明,正是这一漏洞为人情往来送礼留下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全国各地狠刹过节“随礼风”的要求日趋严格和细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明确禁令,彰显了从中央到地方对这一“惯常式贪腐”顽疾“开刀”的决心。
为卸掉“人情枷锁”,向不良的送礼风气宣战,辽宁省近日要求,党员干部在办理婚嫁事宜10个工作日前,要将有关情况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完丧葬事宜10个工作日内,要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有关事宜。 河北省石家庄市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婚礼宴席不超过20桌。辽宁鞍山市则要求,党员干部不允许操办直系亲属婚丧以外任何事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指出,只有通过严规细则,才能让官员的日常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敢再打着“人情往来”的旗号贪污受贿,让试图行贿的人无空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