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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依法逮捕内蒙矿产集团副总郑翻身

2014年11月17日18:13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检察院依法逮捕内蒙矿产集团副总郑翻身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巡视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郑翻身(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简历

  郑翻身,男,1954年2月生,汉族,毕业于吉林大学矿产地质勘查专业研究生班,197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巡视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正厅级)等职务。

  2014年11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来源:新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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