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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回应质疑:公民有权拒绝缴纳目录外收费

2014年11月17日11: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财政部回应质疑:公民有权拒绝缴纳目录外收费

  央广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 一度居民生活电价中1分至2分钱不等的“城市公有事业附加”可能许多人并不在意,但却容易成为政府收支当中的糊涂账。日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公民有权拒绝缴纳目录外收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5类。由于目前多数居民缴纳水电费用时采取邮局、银行等代扣代缴,代缴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多数不显示具体的附加收费。海南、北京等地国家电网“95598”热线均表示,居民只有在提供户号或缴费卡号后,才告知“附加费”项目。即使可以说明“附加费”有哪些,但具体收取标准是多少“也不太清楚”。事实上,备受居民诟病的“电老虎”、“水老虎”、“煤老虎”背后,一些收费形成的“小金库”往往是社会监督、预算公开的盲区。

  东部某地级市一位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地电价中收取的城市公有“附加费”最终成为城建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2010年收入3923万元,供路灯等公用事业的成本支出仅1700余万元,从当年起就远远“收大于支”。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也进一步回应称,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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