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确保旺季期间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日前,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通告》,进一步明确寄递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对用户的寄递要求。
《通告》明确,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教育,提升发现、识别禁寄物品能力。
《通告》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用邮,不得交寄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各类物品,不得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交寄物品时,应配合寄递企业做好内件验视及信息核对工作,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内容;需要提供书面凭证的,按要求如实提供。
《通告》要求,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寄递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寄递企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邮政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对辖区内寄递企业和营业网点开展重点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确保全省寄递渠道安全平稳畅通。
《通告》还对用户交寄邮(快)件事项作出了规定。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来源:邮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