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讯 (记者 何川)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告,对沪港通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活动作出相关监管安排,包括两地证监会将遵循的3大原则和A股上市公司配股遵循的主要流程等。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两地证监会处理沪港通下配股有关事宜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对等原则。二是监管相互信赖原则。在不改变两地市场现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继续遵守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对于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的,两地证监会仅在形式上依法进行监管,主要依赖于对方的监管,并建立监管信息协调机制,及时交换和分享有关信息。三是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原则。对于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的,两地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提交材料的内容要求基本一致,尽可能简化程序。上市公司基本无需额外制作材料。
对于香港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香港上市公司向内地投资者配股有关事宜。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主要明确了香港上市公司通过沪港通进行配股的流程、提交材料的形式、审核方式等。同时,由于技术系统原因,沪港通开通初期,对于香港上市公司供股和公开招股,内地投资者在原股东比例内申报,暂不参加港股配股超额申报。
该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经两地证监会协商,A股上市公司配股时,亦需通过沪港通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并遵循提交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发放批文、路演及确定发行价、募集资金等流程。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