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15日下午,省纪委副书记王兴宁在中山大学举办的中国廉政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上透露,今年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587件9727人,其中厅级干部76件76人(正厅级23名)。
王兴宁详细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取得的成效。他说,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已经退出了与纪检工作关系不紧密的议事协调机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从213个减少到12个。同时,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省纪委将人力向办案一线倾斜,纪检监察室数量从4个增加到了8个,省、市、县三级纪委的办案人员比例分别达到了50%、60%和70%以上。
为了确保纪委办案的独立性,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两个为主”的机制,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王兴宁认为,在大力反腐的格局下,“不能腐”的氛围在广东初步形成,而以案治本工作也在同步推进。《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已于10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了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裸官的任用、“带病提拔”等问题的追究办法。
王兴宁还介绍,针对纪检系统内部的监督,省纪委已组建内务监督委员会。首届15名成员中,有9人来自系统外,占总人数的60%,包括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和机关单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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