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程云杰 张源培 毛一竹 马玉洁)伴随《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通过以及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成立,舆论认为,寻求全球协同、织密反腐天网已成为中共在“法治中国”背景下推进反腐战略的重点。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教授认为,中国最近在全球联合反腐领域取得的进展表明中国对腐败的制度化治理确实得到了国际认可,通过加强国内国际反腐力量的协同,一定会对贪腐现象形成强大震慑。
寻求全球协同
记者了解到,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隶属于APEC反腐败工作组,由APEC成员经济体的反腐败和执法机构组成,各经济体指定专人担任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联络员,负责参与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秘书处设在中国,并由中国担任今年的轮值主席。
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执行主任艾伦·博拉尔德透露,这个网络不只是宽泛地讨论方针政策,而是就如何分享信息、如何追缴资产、防范官员外逃等细节进行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刘长敏说,作为《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重要成果,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提出资源共享、联合行动,把执法落到实处,很有操作性。
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梅河清说:“以往,不同国家、地区存在司法制度的差异,合作机制不是非常顺畅。但这次APEC会议,各国领导人从更高层面达成了一致。这充分体现中国政府的反腐决心,反腐没有‘法外之地’,决不能让海外成为庇护腐败分子的‘天堂’。”
据悉,自今年发起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以来,截至10月10日,中国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
国际反腐挑战
法律学者们指出,国际主要经济体对腐败本质、蔓延侵害、协同治理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认识到只有基于共同遏制和全球治理的目标共识,才可能在国际范围内实现主要经济体之间在各个领域的广泛交流,构建全球协同治理网络。
但在实践中,国际反腐在制度衔接、证据采集和执法成本领域依然面临挑战。
杨永纯指出,由于各国在罪行认定、执法程序、诉讼标准、赃获追缴方面存在一些制度差异,对犯罪分子引渡追诉面临着现实挑战。另外,一些犯罪嫌疑人,尤其是一些长期预谋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目标国的制度漏洞,对赃获实施长期隐蔽转移以使其合法化,导致在目标国追逃追赃的证据难以采集,赃获难以追缴。
此外,在国际反腐中,由于反腐空间和时间的拉长,犯罪嫌疑人隐藏赃获手段复杂,而中国没有与主要目标国建立广泛的法律合作制度与机构合作协议,导致执法成本升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目前,中国进行海外追逃追赃主要是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另外一个途径就是通过司法协助帮助追逃追赃,但因为没有约束性,执行难度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认为,《北京反腐败宣言》是政府间合作达成的国家合作共识,为开展更多国际反腐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织密反腐天网
为深化全球反腐合作,中国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推进国际司法和执法领域合作。目前,中国已与68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6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亚太国家,虽然中国尚未与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但在司法和执法领域的合作正在取得积极进展。今年7月,中国与美国达成初步协议,两国以对等互惠方式,分享本国居民在对方国家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账户信息。
13日,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司长张军在中外媒体吹风会上指出,G20除欧盟外19个成员中,包括中国在内的18个成员国已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G20成员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合作。
人们注意到,在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过程中,中国也在加快国内制度建设。中纪委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从制度功能上将国际合作局纳入反腐败国际执法网络之中。最高检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