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北京全市范围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卢国强

2014年11月02日08:13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全市范围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北京市公安、质监、工商、城管、园林绿化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1日起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说,按照通告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主管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及机关、团体、学校等,应加大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使市民及外来游客自觉不生产、不自制、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按照通告要求,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单位或个人,将由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对于非法燃放“孔明灯”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园林绿化部门依法查处。因燃放“孔明灯”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通告,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有权举报。

   据介绍,由于北京地区多风、干燥,“孔明灯”燃放升空后对建筑物、森林、高压电线、加油站以及飞机起降等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北京警方统计,仅今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共接报反映燃放“孔明灯”的警情18起,其中有4起已经引起枯叶、树枝起火。(记者卢国强)

分享到:
(责编:潘婧瑶、盛卉)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