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早前有爆料称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
通知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编剧、导演、演员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总局历来倡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历来倡导广播影视文艺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现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
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
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
近期被曝劣迹艺人及作品不完全名单:
柯震东(涉毒):《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小时代》《捉妖记》《在一起》《我的情敌是超人》
黄海波(嫖娼):《咱们结婚吧》《媳妇的美好时代》《新编辑部故事》《非诚勿扰》《金陵十三钗》《决战刹马镇》《战争子午线》《惊涛骇浪》
王全安(嫖娼): 导演电影《白鹿原》《纺织姑娘》《团圆》《图雅的婚事》《惊蛰 》《月蚀》
出演电影《隐身博士》《雪山义侠》《北京,你早》
宁财神(涉毒):《武林外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较量》《缘分的天空》《八十八次亲密接触》《娶媳妇过年》《大笑江湖》《新水浒传》《龙门镖局》《网虫日记》
房祖名(涉毒):《花木兰》《东成西就》《一座城池》《分手说爱你》《宝岛双雄》《李献计历险记》
李代沫(涉毒):参演电影《中国好声音之为你转身》
参演MV《我的歌声里》
单曲《简单的事》《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如果没有你》《骨子里的我》《到不了》 《会说话的哑巴》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