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东平9月28日讯 (记者 赵晶 通讯员 孝东 何骏)2014年9月27至28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在山东省东平县成功举办。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山东省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泰安市、东平县等当地领导莅临此次论坛。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浙江大学等科研单位四十余名集体经济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着“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良好的学界反响。
27日上午,与会人员一行实地考察了东平县梯门镇西沟流村宝泉、接山镇后口头村炬祥、彭集街道安村安大、沙河站镇孟庄村联润等四个土地股份合作社,交流与探讨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方式。当日下午,中国农村研究院郝亚光副教授主持了“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经验研讨会”,东平县县委书记赵德健、山东省委农工办副主任刘同理、泰安市领导分别致辞。
随后,东平县接山镇、彭集街道、沙河站镇、梯门镇的代表分别就各自地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开展情况作经验介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徐小青研究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朱有志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三农研究中心徐祥临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李周研究员对相关介绍分别予以了点评,并结合党和国家新近的土地政策对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接下来的成果介绍中,东平地区在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上的良好做好一一展现,吸引了现场众多媒体记者和与会嘉宾提问发言。最后,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汤晋苏作专题发言。
28日,各位专家学者在“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理论研讨会”中集思广益,群智丛生。与会专家围绕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营制度的选择、土地股份合作的实质与意义进行了深层次探讨。专家们纷纷表示,东平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度的有益尝试,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现实实践,是中央对农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做总结发言,他认为,东平地区推行并渐趋成熟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度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为面临诸多困境的集体经济研究探明了道路,指明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层面的新方向。随后,他梳理总结了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以及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以统一劳动经营和政社合一为特征的第一阶段,以家庭经营基础上统分结合为特征的第二阶段以及以家庭承包权为基础的合作经济为特征的第三阶段;在此基础上他就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理论提升,并进一步分析了集体经济的实践价值。徐勇教授说,东平县近年来土地股份合作的做法不断创新着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这说明,在我国,集体经济并不是走投无路,更不是毫无价值,关键在于要有有效的实现途径;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价值在于解放业已僵化的研究思维,创新方式,赋予集体经济以新的内容。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此次“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的召开旨在通过各方与会专家群策群力,实现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有效互动与碰撞,提高集体经济学术研究的质量;同时也期望通过此次互动交流和地方实践的创新推介,能够为全国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着眼点和实践借鉴点,以实现全国范围内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的再提升。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