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7日的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将严格行政责任事项的职能界定,将行政备案、行政给付和行政年检、登记、审查、认定等回归它的公共服务属性,决不允许把服务事项当成行政权力,更不能人为制造“门槛”。
据介绍,行政备案、行政给付和行政年检、登记、审查、认定等这些都是行政确认事项,它们不属于行政权力,属于行政责任的范畴,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但实际上,这些行政责任事项虽然不是行政审批,由于缺乏设定和运行的统一规则,对企业来说都是“门槛”,与审批没什么区别,而且多数与收费挂钩,对此,不少市民和企业都有一肚子意见。
为此,济南市将严格行政责任事项的职能界定,让他们回归其行政服务属性。重点是以“告知、存档、被查”而非“批准同意”为准则规范备案行为,办理行政备案,只作行政审查,并即时出具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不得操作成行政许可,不得以办理备案为前置条件,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社会执业及其他民商事活动进行限制。同时,济南还将进一步规范行政责任事项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流程,制止变相审批。
此外,济南市将严格控制新设权责事项,不得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也不得以非许可审批为名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新设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事项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必要性论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切实防止边减边增。
在减少事前管理事项的同时,事后的监管也将加强。事中发现问题,该叫停叫停,该处罚处罚,事后深入监管现场,一管到底。济南市还将建立经常性管理和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重规则、重机制,使监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赵蓉)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