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发布《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通知》要求,明确水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与服务,放开船舶管理业务市场准入。
《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1月3日发布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以上两《规定》将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要求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明确水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与服务。切实加强市场准入事项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后续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不出具备案证书,但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备案人已经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加强经营资质核查。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和运政队伍建设。开展法规文件修订完善工作。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有水路运输和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达到两个《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时限;市场调控政策、市场准入管理等事项。放开船舶管理业务市场准入,取消《关于暂停批准新的经营者从事船舶管理业的公告》(2010年第2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市场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12】429号)中的关于暂停批准新的船舶管理公司的限制。
《通知》还要求建立和完善水路运政信息系统。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