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2月27日电 (记者周立耘) 湖南省正式发布实施《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根据规定,农村村民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对于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行为,《意见》提出按照先补后占的办法,农民自行复垦或开发的零星分散耕地,可专项用于农民建房占补平衡。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28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