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容易的伤害、最无法逃避的伤害、最使人绝望的伤害是什么?是发生在家庭的伤害。近年来,家庭暴力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逐渐被社会所认知。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家暴对妇女儿童伤害至深。
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经常遭受家暴激愤杀人的,也有长期实施家暴并杀人的。在汤翠连故意杀人案中,汤翠连的丈夫杨玉合经常酗酒且酒后无故打骂她。在劝阻醉酒丈夫与家人争执时,遭到丈夫的追打。汤翠连随手从柴堆上拿起一块柴,击打杨玉合头部左侧一棒,致杨玉合倒地。之后因惧怕丈夫站起来后殴打自己,仍继续用柴块击打丈夫头部数下,致其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汤翠连有期徒刑十年。
在肖正喜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中,肖正喜因怀疑妻子肖海霞与他人有染,二人感情出现矛盾。妻子提出离婚,他不同意。将在外打工的妻子强行带回家中,并打伤。肖海霞的父母得知情况后报警,将女儿接回娘家居住。在要求与岳父见面被拒绝后,肖正喜经过预谋,将肖海霞残忍杀死。肖正喜已被执行死刑。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儿童是最弱势、最无助的人群,最高法发布了相关案例。
邓荣萍长期对养女实施家暴的案例中,7岁的女童范某某出生后不久就由邓荣萍收养。在收养期间,邓荣萍多次采取持木棒打、用火烧、拿钳子夹等手段虐待孩子,致孩子头部、面部、胸腹部、四肢多达百余处皮肤裂伤,数枚牙齿缺失。
2010年3月26日上午,因范某某尿床,邓荣萍便用木棒殴打她的腿部,致孩子左股骨骨折,构成轻伤。案发后,邓荣萍向公安机关投案。后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杀死施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一些采取极其残忍手段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针对人民法院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将进一步加大指导试点法院改革的工作力度,出台办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反家庭暴力统筹联动机制,包括在审判过程中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导护,对加害人予以心理矫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以期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局面,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