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人民政府出台专门文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中,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今年10月底前力争行政许可事项压减幅度达20%,本届政府任期内市级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据介绍,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对企业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证照的年检、年审等,除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外,一律取消;凡影响市场流通的体制性障碍和限制性规定,都要全面清理和废止;凡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济宁市对应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凡市级政府设定的各项审批,全面予以取消。
本届政府任期内,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在市政府2012年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削减任务,力争压减幅度达20%。并推行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首问负责制,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流程,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本届政府任期内,市级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同时,在优化职能配置方面,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理顺市以下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此外,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准确界定事业单位职能,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并推动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记者 马辉)
(来源:齐鲁晚报)